你知道蔡蘇政府正在用三倍券侵犯你的人權嗎?

《奔騰思潮》授權全文

作者:陳述恩 / 司法實務工作者

標題不是危言聳聽,是現在正在進行式。而且侵害的範圍與規模正隨著國人到處預購、領取三倍券,而持續擴大。

三倍券起源於今年年初新冠病毒疫情造成的全球經濟災情。正當各國政府努力防疫救災、發放補助款,幫助弱勢人群及搶救岌岌可危的經濟時,只有臺灣政府的官員忙著到處露臉、作秀、往自己臉上貼金,順便侵害人權。

臺灣政府雖然超前部署了口罩防疫,但是振興經濟的三倍券姍姍來遲不說,還被媒體譏嘲發放金額最少、規定及手續最複雜,以及健保卡違規使用的「控制狂傑作」。

蔡蘇政府先是於二、三月時,一直想方設法要逼迫、誘使人們去綁定數位支付的酷碰券,後來因為民間反彈力道太大,才改成拖到七月可以領實體票券的三倍券,但蔡蘇政府還是一直心心念念他們的數位支付,財政部甚至不惜動用「無限加碼優惠」,花錢鼓勵人們把三倍券綁定「台灣Pay」數位支付。

政府違法使用健保卡
為何說領取三倍券這件事就是侵犯人權?

《全民健康保險法》中授權政府製發的全民健康保險憑證(即健保卡),是用來作為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憑證,並憑此證獲得各種醫療服務以及紀錄使用的證明文件。雖然新式的晶片卡都有儲存資料的功能,才有衍伸出「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第2條)的問題,但其實資料放哪裡不是問題主軸。最大的問題是,有國民身分、居留身分就有健保納保資格,才能領取健保卡,但不能因此就推導出健保卡可以拿來作為與醫療無關的用途。

說白了,經濟部主導的振興經濟三倍券到底和健保醫療有什麼關係?

有報稅經驗的人都知道,就算是在虛擬網路世界中,還是可以透過(正途的)自然人數位憑證、身分證字號配上戶口名簿號碼等方式驗證你的本人身分。反之,一般民間如申辦信用卡時,要人們提出健保卡或駕照配上身分證的「雙證件」,是要用健保卡或駕照等其他證明文件去佐證身分證的真實性,而不是倒過來說,提出健保卡後就直接證明了這人的身分證資格。

把帶有數位晶片的健保卡提升到甚至取代身分證的地位,這根本已經遠遠「跳脫」健保卡原有的法律地位。不只是違規,更是直接違法。

政府未經人民同意即大規模蒐集國人居住遷徙、消費模式大數據
更恐怖的還在後頭。

照道理來說,三倍券的領取資格連結在國民資格(身分證)及外國人居留資格(居留證)。換言之, 2009年馬政府消費券用類似返鄉投票的方式,從戶籍地(區公所)領取票券或領取通知即解決所有的發放程序。但缺點是,因為馬英九的消費券除了有使用期限外,票券等同現金,使用毫無限制,夜市攤販拿到消費券也可以拿回去付自己家的買菜錢,也就是說,政府無法追蹤每一筆消費券所連結的消費人口、消費地點、消費模式。

反之,但由蘇貞昌院長和唐鳳政委主導的三倍券,之所以要捨簡從繁,先用疫情期間口罩實名制的玩法,要人們先拿健保卡去各大超商預訂後,再去正面、負面表列使用限制,以及拚命加碼綁定數位支付的「甜頭」,這中間整合、蒐集國人居住、遷徙、消費行為等「大數據」的企圖,根本是司馬昭之心。

因為三倍券被設計成要先「預購」才能再去「領取」的兩階段措施,而且領取地點不是各地區公所,而是在全國各地四大超商及郵局,絕大部分的人們就只會選在離自己生活最便捷的超商或郵局領取這個政府發的「小確幸」。只要三倍券發放系統背後有防止重複領取的勾稽機制(在A超商領取後就不能在B超商領取),政府就能透過這人領取三倍券的店家,去統計出過去一直無法精準統計的「全國人口國內移動」(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差異)大數據。

也就是說過去無法精算的各種北漂、南漂、東漂、西漂的人數,將隨著這次三倍券的發放而精準地浮出檯面。比如說,一個戶籍設在屏東恆春的年輕人,到臺北市信義區工作,在旁邊的新北市的中和區景X里租屋,除非租屋的租金有列入報稅,否則政府過去只能從報稅紀錄中得知這人戶籍在恆春、工作(給薪)單位在臺北市。但只要這個恆春人在中和景X里的某7-11統一超商領取了三倍券,政府後台的查核系統就能勾稽出生活實際居住地與戶籍地相異的人口總數、年齡、性別分佈等等各種人口統計資訊,而且將會精準統計到不同的街區或鄰里。

更有甚者,因為三倍券只能領一次,政府將透過計算不同超商或郵局領券的人數,統計出各地實際居住的人群特徵(數量、年齡、性別、已婚、未婚、設籍本市或戶籍在外地),甚至可以藉由四大超商的統計,估算出四大超商的人流市佔比率,還可以交叉比對出什麼特徵的人群(年齡、性別)偏好去小七、全家等等大數據資訊。

更不要說,平常連法院都不能隨隨便便調取到人們一般的信用卡消費紀錄,這次那些綁定數位支付、信用卡支付的人,政府可以為了查核你本月有無合格消費滿三千的名義,直接把眼睛伸進你當月的消費帳單細目中,儘管這可能不是那人一個月的全部消費紀錄,但對消費行為、對象、時機等數據的「追蹤效果」絕對比紙本三倍券還強。

不只是最蠢政策,而且是最不善良的政策
三倍券正要上路,到底能拯救多少經濟、幫助多少國內GDP,大家都還在吵。

筆者非經濟專長,只知道人們的各種隱私資訊正隨著人們自發、主動地到處預訂、購買三倍券而如水銀瀉地般,大量湧入政府的口袋。

總之,靠著「誘使」人們透過健保卡到超商郵局領取三倍券之名,政府為自己創造了一次蒐集全國人民人口遷徙、消費行為調查之實,連立場絕對不是「藍色的」台灣人權促進會,也於5月發出聲明稿,指摘拿健保卡在超商領振興券是政府違法並出賣人民個資。

三倍券到底還沒救到經濟,先花12億大錢印三倍券,只能說這是「最蠢政策」。而擺在眼前這個大規模「情蒐」自己百姓的政府,我們實在很難說這是個善良的政策。


等一下一定會有人出來說:
不爽可以不要領啊, 不領就不會人權被侵犯了.
peterpumpkinkimo wrote:
《奔騰思潮》授權全文(恕刪)


如果政府真的要資料,還需要那麻煩嗎?
peterpumpkinkimo wrote:
政府就能透過這人領取三倍券的店家,去統計出過去一直無法精準統計的「全國人口國內移動」(戶籍與實際居住地差異)大數據

說這個侵犯人權是笑話,
如果這個是侵犯人權,
國家根本不該做人口普查,
根本不該配發身分證和身分ID,
戶政事務所應該撤掉。

然後如果你在有規模有制度的公司上班,
政府根本就有你的就業資料,
哪來這麼多隱私怕政府知道?

然後你要刷信用卡領消費券,
卻不給政府知道你消費了什麼,
請問你要怎麼保證你的消費內容有符合消費券的定義?
難道你要自己列印符合項目的消費資料,經銀行蓋章背書再送去給政府審核?
是政府侵犯人權還是你是傻子?

問題沒那麼大。
政府應該要在民眾申請消費券時,
讓民眾勾選「願意提供消費資訊並領取消費券」,
不同意的不能領。

政府作法不嚴謹。
討論結束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如果政府必須要靠三倍券領取地點,才能掌握國內人口分布狀況,北漂、南漂、東漂、西漂,那也太慘了吧?
然後文章說政府很賊一直推數位綁定,按照此文來說,政府豈不是把唯一能掌握人口分布狀況的實體領取,變得更不精準?
文章想同時打兩個互相矛盾的點,就是此文的失敗。
理盲 民粹
剛好套用 在 國民黨支持者 ,真慘
peterpumpkinkimo wrote:
《奔騰思潮》授權全文(恕刪)


peterpumpkinkimo wrote:
《奔騰思潮》授權全文(恕刪)


偶可以請蔡政府侵犯我的人權100次嗎?

偶出十萬元, 給偶三十萬的消費券就好了

peterpumpkinkimo wrote:
《奔騰思潮》授權全文(恕刪)


這篇真的是笑話,
退回.
peterpumpkinkimo wrote:
《奔騰思潮》授權全文(恕刪)

違規使用是可以討論的
但其他的陰謀論就不必了
政府要掌握資料還要透過健保卡,那就笑死人了
鑽牛角尖的心態

念司法念到頭殼壞掉了這個人
江山輩有才人出,一代新人葬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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