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
https://tw.mobi.yahoo.com/home/文大宿舍爭議-北市都發局認定違規寄宿住宅-015900248.html
再度打臉了
真的打的不要不要的
eric2005hub wrote:
https://tw.mobi.yahoo.com/home/文大宿舍爭議-北市都發局認定違規寄宿住宅-015900248.html
違規不違法,連罰金都沒有,不知道是誰的臉腫腫的
tubou wrote:
住二區允許「多戶住宅」及「教育設施」
林騰蛟說,台北市土管條例規定中第七條所指的教育設施,符合住二特的使用分區部分,因為大群館屬於文化大學宿舍,是否屬於台北市土管條例中所稱的教育設施,以及是否作為學生宿舍,基本上由台北市政府認定,若認定是學生宿舍就是教育設施。
市府不認為學生宿舍屬教育設施,因此判定是違規使用,但好奇的是為何不是非法使用,並未給個說明,教育部則說由市府認定,推的一乾二淨
拉板凳看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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