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2005hub wrote:
照某人說的不爽不要租
不爽不要…
我有強迫你進來看嗎
你扯更遠
扯到衝衝衝,我有講到嗎
沒看到標題嗎
有問題嗎...(恕刪)
你本來就是扯東扯西
不好意思承認唷?
幫不了衝衝衝也是事實阿
因為衝衝衝的民調根本沒起色阿
再看看你標題:「為什麼新北市兩位官員上班期間要到台北市政府談論?」
怪了...上班期間談論很正常啊
難道應該在下班期間談論?
還是在睡覺期間談論?
另外,你前面:「可以租給學生們住宿,但不能當宿舍」
你知不知道你在講甚麼碗糕?
可以租給學生們住宿
但不准稱之為宿舍?
可以租給學生們住宿
但不准由學校統一承租?
如果不能租給學生們住宿,那更有意思
全台集合式住宅也通通不准租人
話說,那位著作等身的林洲民老早口頭認定違規
好像吵了快一個月,罰單沒想好怎麼寫嗎?
有民進黨撐腰,滿滿的台灣價值唷..
ObiWong wrote:
北市府官員都講...(恕刪)
去看第三點和第四點
內容寫的很清楚喔
怕的是什麼?
說一句難聽,因為之前是汪經手
擔心後續延申問題
102都發局合法的意思
是指你可以租給一般人的集合式
但不是說用目的是宿舍租學生
後續有先前認定問題
那代表要麻
就是不專業,要就是…
不然 別縣市都沒在緊張
那這兩位緊張個…
這兩位就是了解後,
想用現況來將之前合理化,不然怎樣等等
如果不是這樣
這兩位大可不必前去喔
就第三條內容解讀某一方(甲)想要說服另一方(乙)
達成甲方的想法
但北市業務真的甘新北啥事
是因為先前公文?
你用這張只是來打上面的人臉
用安檢合法來引渡土地使用合法
第四條也說的清楚,
如有不同看法,
請說明第三條和第四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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