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小綠綠 wrote:把法律規定不能當學生宿舍的房子,租給文大當學生宿舍,就是違法。 法院你家開的?有沒有違法你說了算?如果有違法,依法處理很難?為什麼一直到現在都沒直接證據判定違法?無罪推定原則你知道嗎?連一點基本法治觀念都沒有還好意思一直說違法?你法官?你檢察官?你律師?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一個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的人,不會因為他沒被警察攔下開單就代表他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且候家也不敢堅稱合法,只說若違法願意解約。 是租給文化違法?還是文化租來當宿舍違法?台北市政府這麼久了怎都還不能說清楚講明白?文化大學違法租屋?文化大學不去租貴的,反而向侯老婆租便宜的房子. 抓到了,校長圖利教育局放任文化大學租屋,怠忽監督?台北市建管處放任文化大學變更租借大樓用途?號稱中立的小綠綠,尾巴露出來了!!
領18%的,罵18%.住帝寶的,罵帝寶.炒房的,談居住正義.把那些學生弄到沒地方住,弄到一學期1萬8變成3萬,你們這些打手等著學生跟家長的反彈吧.那家大學宿舍不是5坪住4人,打手們沒去過大學宿舍,個個都去過啦,睜眼說瞎話是打手必備技能,,,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一個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的人,不會因為他沒被警察攔下開單就代表他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且候家也不敢堅稱合法,只說若違法願意解約。 近半年有在社會行走的人都知道現在查無違法, 不代表以後沒有 [教育部銘言]是否違法違規, 主政者說了算==============================================北市都發局在2012年認證大群館學生宿舍(H1類組)文化大學表示,文大在民國100年8月承租大群館,並依據建物使用執照載明「集合住宅」,認定可供宿舍使用,並依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指正,每2年高標準安檢並申報,及向教育部申報宿舍床位數;政府相關單位迄今從未曾行文給文大,也沒有強調不能承租「大群館」供作宿舍使用。新聞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