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學生真的愛錢愛瘋了


jimmy_wg wrote:
為什麼不乾脆改成拾而...(恕刪)


哀 可憐

為什麼非把這個社會搞得這樣的功利

看到路上有手機 了不起是不要去撿

既然撿了 就當日行一善 究竟送去警察局

有這麼困難嗎??

我猜想 搞不好未來撿失物索酬勞會變成一種職業

某些事情被法律的強制規定 反而是造成道德淪喪起因
我是新一代的句點王
以後趴手可以扒了手機,再謊稱撿到硬要三成嗎?
很多人都太理想化. 太烏托幫了
誠然
路不拾遺或無償歸還非常好
但這是最高道德標準
道德
是用來要求自己的. 不是要求別人

有丟過東西找不回來的人
應該比較能接受給歸還的人報酬
當你東西丟掉找不到
那時才會希望付一點小小的代價.
把東西拿回來

leigheon wrote:
所以告訴我們以後撿到手機有兩種做法
(1) 有價值的拿去賣
(2) 沒價值的拿去丟
千萬不要聯絡失主


乾脆就不要撿了,手機掉在哪就丟在那讓它爛吧
最近在下雨,手機風吹日曬雨淋讓它壞吧

本來一條好好的法條,好像跟失主要點酬謝變得很不應該
婦人不用付出代價拿回手機
大學生反挨告
你想想看,不給別人一點誘因,別人怎麼會物歸原主
況且那條法條也沒有強制規定一定要給
只是規定可以給而已
簡單...撿到第一時間拿去派出所,就可以合法光明正大要3成報酬
他這樣做,反而讓對方可以告你...還一毛錢都要不到...
就算要錢,是我不會這樣做...
看來有些法律系的學生觀念已有些許偏差
不違法
但有點知法玩法的感覺....
不知以後這些學生畢業當了律師,檢察官,法官
又會發生甚麼事........

finalheaven wrote:
很多人都太理想化. 太烏托幫了
誠然
路不拾遺或無償歸還非常好
但這是最高道德標準
道德
是用來要求自己的. 不是要求別人

有丟過東西找不回來的人
應該比較能接受給歸還的人報酬
當你東西丟掉找不到
那時才會希望付一點小小的代價.
把東西拿回來
. ...(恕刪)


同意

那些東西掉了 , 又不肯付出合法合理報酬的爛人 ,

就是造成爾後 , 其他人掉東西再也找不到的主因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hugohsia wrote:
以後趴手可以扒了手機,再謊稱撿到硬要三成嗎?
...(恕刪)


警察 , 檢察官與失主都是笨蛋嗎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撿到東西不是就該送警察局嗎
丟掉東西的人會很難過的
我記得小時候老師是這樣教我的

這麼多年我也撿了不少東西送警局
只知道要趕緊物歸原主
也沒跟人要過報酬


果然人心是變了
只懂得講法玩法弄法
失去了根本的道德

jimmy_wg wrote:
為什麼不乾脆改成拾而...(恕刪)


想到前幾年看到的新聞

掉錢的人,上新聞....

直接開罵,如果撿錢不還,要告他侵佔




......................


不如直接規定,遺失物品的人,找回失物時

強制繳交1成


至於要不要收,就看對方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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