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山友這麼愛浪費國家資源


annie0920 wrote:
山難救援成本高https...(恕刪)


台灣勞工薪資永遠就是那麼低.......台灣就這個救援費用跟得上世界水準..........
個人贊成救援收費,但不是只有高山,而是所有動用到公資源都要收費.......

尼泊爾47天救援,直升機飛不下20趟,出動200多人次...收多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429/914149.htm
CHENCHIUTW
烤雞洋芋球 wrote:
三不五時就發生登山客...(恕刪)


最大問題是這種人都是挑颱風前後的日子去登山,衝浪,海釣等

救援人員接到通知又不能不去

某程度說

救援人員根本就是陪這種人賭命

一個不幸為了救這種缺乏危險意識的人送命

政府應該就這次事件立法

在明知會有天氣惡劣狀況而還做缺乏危機意識行為

因所有救援費用則由使用者負擔

如因這導致救援人員死亡,因讓使用者判刑

因這種狀況不是交通意外

就像明知道高速公路車速快又車來車往

還要要晚上橫越高速公路一樣

就是明知會有危險還是照做就應該罰
赤心 wrote:
一天有多少人開車騎車...(恕刪)

道路救援的拖救車不是自己出錢就是信用卡/保險公司出錢,好像沒聽說過登山登到叫直升機的出直升機錢...
要落實使用者付費

關於甚麼高不高風險活動也沒有甚麼關係

就是有使用政府的資源 不就是該有這理念的人的想法嗎?

若車禍~~海邊溪邊溺水~~失火~~救貓~~救狗~~抓蛇~~抓蜂~~撿手機~~小孩被關車裡.....不勝枚舉,爬山大錢都要出了~小錢那為何不是也自己出了?

你也可以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為何一定要自行開車~騎車

"自己個人行為疏失"造成需要救難叫正常,那也真是無言

爬黑山不按規矩申請山難發生也屬個人疏失 需罰款 是認同

但要落實使用者付費這條 只有爬山的需要付這甚麼道理? 自己開車應注意不注意? 自己要去海邊玩? 寵物不顧好?....等

山下個人疏失就不需罰款不需繳費 難以認同
登山算是一種全民運動,希望政府能更重視這一塊看看怎樣的規劃可以更完善。

figo1958 wrote:
登山算是一種全民運動,希望政府能更重視這一塊看看怎樣的規劃可以更完善。(恕刪)

第一次聽到登山算是全民運動 這個好笑
not for sale wrote:就像明知道高速公路車速快又車來車往

還要要晚上橫越高速公路一樣

就是明知會有危險還是照做就應該罰
...(恕刪)



不是都有在罰了。

99.9%的人都會怕。就是有那一點點點的人。標新立異(我就是不要一樣。我很強)
如果登山這麼不堪,政府早就立法規定不得登山了。
換個角度想,登山,有益身體健康,可節省了健保資源。
請別拿其他運動來說嘴,騎腳踏車有事故案例,慢跑有熱衰竭,游泳事故更多,
打球除了運動傷害,還有幹架的。
既然歸類於休閒體育,不該侷限某幾項運動。

法律有規定:
非至急救責任醫院之急診就醫者,明顯浪費醫療資源的非緊急傷病患,將酌量收費。
救援直升機也是一樣。
規定是有的,只是救難單位關心民眾,很少開罰。

重點應該放在:
對於登黑山、浪費救援者,該收費就不心軟,該重罰就別客氣。
而非針對登山者。

cool_bear wrote:
第一次聽到登山算是...(恕刪)


無知的人比較好笑....

107全國登山日

主辦單位還有官方~

super yuan wrote:
無知的人比較好笑....(恕刪)


我國小國中高中大學同學幾乎沒人在登山

誰無知?

萬人響應幾人到場? 參加的人收入中位數是多少?


點進去旁邊廣告的衣服都萬元起價,講出來你敢說這叫全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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