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對其他用路人的保障,道路安全不能有例外。合法來台灣賺錢生活的外勞我相信大家都會體諒,同時台灣的法規也要遵守,但是不歡迎喜歡來台灣亂搞的外勞,要吸毒要偷要搶要殺人放火請回自己國家再下手。如果覺得工作上的權益受損,或遭受雇主欺壓,也請盡量去投訴,大家絕對會支持你們。
管他甚麼電輔電自都直接上大牌,沒駕照不准騎就好了外勞就跟以前一樣滾去騎自行車,看你多會跑怎麼可能抓好幾天只有28台?去工業區、外勞店隨便都上百台戰狼能扣該不會目前法條只能有抓連合格進口都沒有的類force或類r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