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r0616 wrote:
三七大你果然是我忠...(恕刪)
問題是你得先有一張重機駕照
噤若寒蟬 wrote:
我是不知道100個億搞到最後能實際回收多少不知
我只知道國營企業近水樓台
有心要兼併第2個能源金雞母
絕對比民營企業更容易辦到且順利
鐵定賺錢的東西
這個症腐自己不賺
還流得到外田去?
(恕刪)
梨子爹 wrote:
電動車的電池公規由賣油的來做最沒有爭議?
這邏輯...?
或許手機充電的接頭type-c跟iPhone的Lightning要統一到只剩一種的話
應該由目前最大產油國來制定公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