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討論的這麼熱烈,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一個方向就是照理說像這種自行加裝閃爍器的罰單,應該是由其他單位舉發驗車不過才可以開罰吧?為何員警不是現場抓到卻可以直接透過民眾檢舉開罰?如果經過驗車就會知道這台GOGORO根本沒有安裝閃爍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