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這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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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宗台灣盛香珍果凍噎死人案,8日在矽谷聖塔克拉拉法院做成快速判決。在盛香珍再度缺席答辯的情況下,法官判處盛香珍食品公司應為噎死一名矽谷摩根山男童案負責,並判處高達5000萬美元的賠償金。
2000年11月,3歲男童瓊斯奇因為吃了盛香珍荔枝口味果凍噎喉死亡。聖塔克拉拉縣法官的驗屍報告證明男童係窒息死亡。瓊斯奇的家屬委託代表前兩次案件受害家屬的律師歐萊利和亞麻尼處理本案。
委任律師認為,盛香珍自從第一宗案敗訴,再上訴失敗後,就返回台灣不再面對美國訴訟問題。這使得今年7月的第二宗案子,和8日開庭的第三宗案子,都是在盛香珍沒有出庭答辯的情況下,遭到法院裁定盛香珍敗訴,並同樣判處5000萬美元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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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被罰款電池費用,還不得張揚,居然還一堆車主力挺睿能,我只能祝福你們的電池永遠健健康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