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睿能有這些死忠的車主或是工讀生就夠了
看看這案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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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宗台灣盛香珍果凍噎死人案,8日在矽谷聖塔克拉拉法院做成快速判決。在盛香珍再度缺席答辯的情況下,法官判處盛香珍食品公司應為噎死一名矽谷摩根山男童案負責,並判處高達5000萬美元的賠償金。

  2000年11月,3歲男童瓊斯奇因為吃了盛香珍荔枝口味果凍噎喉死亡。聖塔克拉拉縣法官的驗屍報告證明男童係窒息死亡。瓊斯奇的家屬委託代表前兩次案件受害家屬的律師歐萊利和亞麻尼處理本案。

  委任律師認為,盛香珍自從第一宗案敗訴,再上訴失敗後,就返回台灣不再面對美國訴訟問題。這使得今年7月的第二宗案子,和8日開庭的第三宗案子,都是在盛香珍沒有出庭答辯的情況下,遭到法院裁定盛香珍敗訴,並同樣判處5000萬美元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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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被罰款電池費用,還不得張揚,居然還一堆車主力挺睿能,我只能祝福你們的電池永遠健健康康的

魯拉拉拉 wrote:
真好,睿能有這些死...(恕刪)


一文多貼, 舉例失敗,

勝香珍是業者產品size易造成吃入幼童噎死 vs 用戶將業主電池放到受損造成其他用戶無法使用共享電池除非修復

這二者可等量齊觀?

你看事情的眼光

魯拉拉拉 wrote:
在台灣被罰款電池費用,還不得張揚,居然還一堆車主力挺睿能,我只能祝福你們的電池永遠健健康康的

可以張揚啊
只要你不要接受睿能提出的電池重置費打折後價格的保密合約.然後很大器的直接付單顆電池重置費2.5萬元,然後就可以大聲張掦付好付滿這樣啊
並沒有不得張掦這回事
只要你遵守30天至少換電一次的原則,保證你拿到的電池永遠健健康康的





haoah wrote:
我車禍住院
車放了6個多月電量見底
結果原廠檢測也是可以正常充電
我想應該是他運氣不好吧



相反的說

是你運氣好
如果電池壞了
你放這麼久沒去換
也會叫你賠吧

回版主

其實很簡單,三十天不去換電池不至於電池就會壞掉
你的說法也讓大家能理解,電池其實沒那麼脆弱
更何況有電池保護電路不至於讓電池過放電

但是

如果真的有人超過三十天不換電池
剛好電池又壞掉

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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