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文被回收了..
只好再po一次..
aaaaabounce大在他被回收的文內提到:
說實在,學法是真的很了不起.
至少知道上那面那群人的請求權基礎完全錯誤.
騙騙or恫嚇無知的鄉民還可以.
反正,我這邊有錄音檔,照片,人證.
什麼偽造文書罪,毀謗商譽罪,加重毀謗罪...鄉土劇看太多了喔,笑死人了.
P.S 是男人就不要躲在螢幕後面按按鍵盤,我如有真的傷害HTC商譽or其他罪名,有本事就提告啊
鄉民的水準,可見一般.嘴砲一流,提告不敢!
哇...學法的耶~ 看了都讓人不敢再說話了...
請求權基礎,好深奧,您要不要來替鄉民們上一堂[民法的請求權],
不過,說也奇怪,前面幾樓有誰喊要對T大或您提告啊?
都是一些建議您跟T大對鄉民提告的,不是嗎?
您可能看擰了吧?
另外,偽造文書.誹謗是刑法,請求權是民法範疇,這個好像也不搭軋。
再者,如果就算您真的毀壞hTC商譽,是hTC擁有告訴權,而非鄉民,
所以,您對鄉民嗆提告不敢,似乎也搞錯對象了。
aaaaabounce wrote:
請注意,T大跟我都沒有說要引用法條要控訴網友,這件事就和平落幕.
如果有人要引用錯誤的法條誤導鄉民,認為我們有罪
說一句話,沒再怕的啦.
分享昨天看到的一個小笑話
Q.清朝跟HTC有什麼相同之處?
A.都有義和團
Q.清朝跟HTC有什麼不同之處?
A.前者已不存在,後者視情況而定
又在義和團,
一直把鄉民扣義和團的帽子,
就能合理化T大最初那些不合邏輯又引人陷入錯誤的行為嗎?
對了,您沒在怕的, 可是,我好怕,不要告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