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是我們主要是要它的個案包
其他的原生ERP不好用就算了
連當初跟業務講好的個案都可以反悔
當初我們要求的東西跟他們講的就不一樣
說甚麼只能依照他們給的去用
就以估價來講好了
我們的需求是物品打折跟運費合計
但他們的軟體是物品跟運費合計後才打折
這樣明顯就不是我們要的
確說要我們付錢去更改程式
而這個更改會牽動到其他的程式
導致整個需要額外花費很多的金錢
那我們幹嘛跟他們買個案包
業務還答應的很爽快 說可以依照我們要的去做
這很明顯就是先騙你進來啊再狠狠撈你一筆
之後我們跟業務反應 要求他們自己處理
我們不會負擔這筆費用
我們四月簽合約的
中間為了這個個案包花了無數次的修改和顧問輔導
最後跟業務反應是十二月的時候
業務說這件事情要跟內部做協調
最後業務給我們最新的回應竟然是在今年的七月
這中間的協調導致我們的合約過期
以及我們無法使用系統的營業損失要怎麼算
目前這個案子還是擱置著
真心的奉勸大家不要找鼎新
明明就只是進銷庫存/人資/財會管理的東西,美化成ERP?那要多大規模公司才做的到?
10年前(忘了)~聽說IBM也想做無奈牽涉到的範圍太大及公司組織規程會變更過大導致也只做一小部份了事!
如果公司規模不大就不要勉強搞那個~文中買來用就好!
就跟今年的戶政系統更新是一樣,當時的政府承辦因為前輩沒教被承包商牽著鼻子走就是沒有加退場條例才導致系統亂到不行,+上聽說內幕根本承包商就是以前該單位的退休IT.低價搶標當然就是東補一塊西補個洞.
致於合約退場機制,個人認為是做與不做及做到何種程度的問題,因為個人以前沒被遭裁禁飽前也是國內某500大IT,我在跟廠商簽約一定都有退場機制!只不過合約定之前我一定跟公司的法務協商合約要如何定等事宜.才不會被承包商牽著鼻子走.
很多公司 [MIS] 不敢承受 [需求細節擬訂] 的細膩工作
因此通通統包出去或買制式系統後, 再來[糾結]不清
但是買後 [MIS] 不得不去承受 [需求細節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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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是 [技術顧問] 要先試做各種雛形數十種的 [畫面內容][拋轉流程] 範例給客戶能夠自己設定
並且教育客戶如何設定出自己的 [畫面內容] [拋轉流程] [報表製作]
都可以接受後才簽約
不限定修改次數, 因為是按月收顧問費, 示範給客戶, 由客戶輕自動手
系統是客戶自己堆疊起來的屬於客戶的[智慧財產權]
可以 1家用也可以 100家關係企業用, 可以 10人用也可以 1000人用
一般來說 200個畫面 200個拋轉 200個報表
可以在 3個月到6個月中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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