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投資客在我們群組內,我不敢保證沒有,
但大多數的住戶包含我都是細思量之後才打算人生第一套房
那今天會想上來把事件公布的原因,
主要是因為這兩家公司.....其實根本是三家同一家,
可能是因為在規避法律,所以開遠建設公司才在110年12月,
把原本的公司負責人換成另外一位,
他們還有些建案正在銷售,如果你是他們的消費者
如果剛好又遇到他們工期延遲,
那就有可能會遇到跟我們一樣的處理情形
先來看一下新聞,各家新聞台有各家的角度,
記者會當天其實有四家新聞台跟一家平面媒體
大概開了半個多小時左右,後來又多一家港都新聞來採訪
或許可能因為我不怯場,還有穿得稍微正式
就有人想把我扣上投資客的帽子,然後獅子大開口
我只能說我不怯場是因為之前的工作練出來的
我穿得稍微正式是因為我覺得這樣比較不會失禮
聯合報新聞網報導內容
接下來就是整個事件的經過
第一章:事件經過
本人於108年4月12日向開遠建設購買FUN 晴旅2房房型一戶
當初中了銷售中心的話術,說大概109年11月左右就可以完工
所以合約上110年3月31號的最後完工日期,是參考用的

第一次買房,很多該注意的事情沒辦法面面俱到
但是不管是110年的3月31日,還是109的11月左右,
我們只希望能夠按合約來走,就這麼簡單

108年中秋前夕,原本以為建設公司這麼好心,還要送消費者月餅

但....過程當中發生什麼事,接下來跟建商第一次協商的時候就會提到
我只能說,如果收到這家建商說要送你佳節禮品,還要帶著合約過去的通知
到了現場,對方在動你的合約的時候,記得全程錄影下來
還有就是要離開座位時合約跟印章不離身
經過了風調雨不順的109年,盼到了建案該完工的110年
因為109年全台灣雨量不足,110年上半年到處水情吃緊
想說109年沒什麼風雨影響,房子的進度應該是順利不少
結果到了110年3月31日,使用執照連申請都還沒申請
好吧,那就再等3個月,如果無法取得使用執照,那就是確定違約了
果不其然,過了3個月依然無法取得使用執照,
所以就我們這批早期購買,合約為110年3月31日完工的這批住戶
找個地方開了個小會議,舉派代表去跟建商協商,
然而因為5月中開始台灣COVID-19疫情爆發,
所以第一次協商日期延至110年9月22日
協商當日,理所當然無法談到什麼實際內容,
因為使用執照都還沒下來,無法核算賠償天數
但......建商派出來的人馬,裡面就有人一直在強調
"因為風雨造成停工",所以賠償金額也不高啦
這時候其實我的心裡就覺得有點不對了
另外協商當中,建商代表也承認想要徵求消費者
是否同意在108年去銷售中心拿月餅同時,
將完工日期將110年3月31日改成110年9月30日
所以請銷售中心在領月餅時完成此項作業
但...到底有沒有徵求住戶同意,
只能說有經過同意的話就不會有那麼多糾紛了
雖然無法達成協議,但建商有釋出善意是讓消費者先驗屋,
然後代書那邊也會盡快安排配合銀行來進行貸款作業
這期間大家都相當配合,接到驗屋通知的的就先去驗屋
接到代書跟銀行通知的就趕快去辦手續
本人也於110年10月21日,請驗屋公司進行初驗工作了

建商說他們品質很好
但是檢驗出來30多頁的缺失
還有我當初約定的4個客變
只做了一個半,真的是一個半而已
然而這段期間因為有人對於貸款部分有疑慮
在群組裡面引起了不小的風波,所以110年10月29日當天,
我就跟其中一戶的鄰居一起去詢問建商相關事情
原本有紀錄影片,因影片當中有露臉的住戶當事人抗議所以先下架
補上一張申請使用執照申請的頁面

他們110年10月15日送出使用執照申請
但是因為高雄城中城事件,所以可能會有所延誤
不過實際上是這樣子嗎,先讓故事繼續走下去
到了111年1月中,眼見使用執照都還沒下來
大家想在自己的新家過農曆年的期待落空
不滿的情緒漸漸爆發開來,縱使如此,
身為群組管理員的我雖然即使相當不滿
還是要提醒大家不能因此而拒繳相關費用
不過像是第8期工程款跟最後的代收款,與約定的時程不同,
第8期是約定取得使用執照才繳,代收款是說複驗的時候才繳
部分消費者有先詢問過建商,確定可以依照約定時間繳費才照時間繳
那第8期款早在110年11月18日就要求要繳交

原因是建商預判110年底就會取得使用執照
所以要求消費者110年12月10日之前繳交第8期工程款
不管如何,我都已經先繳了,而且很迅速

除了通知建商我已繳費,順便建議那個只會在繳費跟賣車位才會發揮作用的建商LINE
不想被挨罵的話趕快對於使用執照的疑慮出來做解釋
想當然.......依然是只會通知繳費跟賣車位還有之後威脅住戶的時候才會發訊息
那至於是什麼時候才拿到使用執照,看下圖便知

期間還有點被延誤

好玩的是被副處長限期改正,他們找來幫忙處理的協力廠商
還是我們住戶群組裡面的一員,要不是看在自己買的建案
他加班把事情給辦好,不然使用執照核發又要晚幾天
而使用執照通過的隔天,馬上就發出繳款通知了


同時我們早期購買的消費者,也準備第二次協商了
111年4月13日,與建商第二次協商會召開,但當天建商做出一件事情
更是讓我們想把整個事件告知公開,讓該建設公司其他建案消費者要注意
本來有放上影片,不過消費者方有出席的當事人提出抗議
所以影片先下架
不用想,協商絕對破局,不然我們也不會有之後的動作
然而無預警的是,111年4月14日開始,
群組內多數人陸續收到......建商寄出的存證信函
根據建商LINE說法是對全部的消費者都有寄出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跟協議書內容有沒有道理,我只能說直到這文章發表時間為止
我拿去給不少人看過,包含律師,其中一位律師說他前老闆也是建商
但是看到這存證信函跟協議書,他也是抓了抓頭滿頭問號說怎麼會有這種處理方式
看到其他建案延遲一兩個月,送家電送禮券的真是令我好羨慕
我們收到的是存證信函,還有硬說是協議書的協議書,而且還是兩次,
存證信函都有附那個協議書,第二封還更是把協議書簽署當成是交屋必要手續,
然後不簽的人還會被建商的LINE私下通知

協議書內容雖然說"經雙方協議",
但這之前我們沒人去跟建商這樣協議過
硬要說有的話,早期購買的消費者兩次協商都是要求建商依照合約內容賠償
我們採取的回應方式,接下來我會分段說明
至於建商在新聞中所說協商中,不好意思喔,
我的LINE從4月26日收到建商催簽協議書之後,
就完全沒有接收到建商傳來的訊息,


也沒有透過電話來跟我協商過,所以哪來的協商中
對方說的協商中應該是他們指對外時都會指派的那個粘經理還有公司負責人的協商
不然就是寄出存證信函,就是建商口中所謂的協商吧
電梯直達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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