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的抗拒都更是因為捨不得現況的既得利益各種違法違規的既得利益在改建大洗牌之後未必能夠維持其他住戶要更積極向市政府陳情施壓甚至有些可以自行提告各種方法都要進行snaz wrote:市政府可以先把一樓違規的都先拆除違規營運的加以取締沒開發票的就去站崗阻力就會大減其實政府真要做還是有蠻多手段的
mobile3803 wrote:雙北已有代拆法例可用了(恕刪) 前面我說明過了,違建固定設施才能拆,裡面擺一些桌椅移動櫃之類不是違建。基本上上只能罰規規使用,罰也很輕,通常是限期改善。結果就是捉放曹而己。那區早從住宅區變更成住商了,其容積率不可同日而語。店家要合法,只要去變更使用登記並不是難事。都更這種東西,要你情我願,用搶婚的方式,台灣早就有很多例子,都搞得很難看。
都更案搞得很難看多著呢例如台北汀州路的龍腦永春捷運站旁機車行反對過程中無不沸沸揚揚如今一個被拆了一個仍屹立不搖過程都很難看但永春案還會再難看個二三十年吧終究是市政府軟弱吝於動用公權力的錯放任極少數人綁架多數人賦予這少數人否決權只要我不喜歡甚麼都不可以何其荒謬!多數決同意都更可以比擬成搶婚?我覺得很難懂sunyearhuang wrote:前面我說明過了,違建固定設施才能拆,裡面擺一些桌椅移動櫃之類不是違建。基本上上只能罰規規使用,罰也很輕,通常是限期改善。結果就是捉放曹而己。那區早從住宅區變更成住商了,其容積率不可同日而語。店家要合法,只要去變更使用登記並不是難事。都更這種東西,要你情我願,用搶婚的方式,台灣早就有很多例子,都搞得很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