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bog wrote:這邊也很多裝睡的那...(恕刪) 裝睡~叫你簽你就簽~跟您講多少次了~跟那種沒讀書的吵什麼吵呢~以為自己是邱敬斌是吧~可以自己忘記以前在台北市是跟 羅榮華 或是高文婷 還是 邱英哲了是吧~把小強當系漢了是吧~局八科了是吧~愛解釋法規了是吧~忘記到507號的研究室被羞辱了是吧~想跑來署裏~還是研究所~當小弟了是吧~對了~有鐵齒說要讓每一個新莊案子上報紙~那我就叫小馮去處理一下蛤~我跟他不熟啦~反正他是有人檢舉一案~有拆或是會勘就算一案~他最喜歡這種統計學了~記得蛤~一個人檢舉算一個案子~不是一個地址算一個案子~厲害了,我的隊~這2天才剛搬家去樹林啦~他們說是新莊~可我都以為那是樹林~好啦~那就一人一信運動開始啦~七月再開始上報紙蛤~等著看蛤~我是來打醬油的蛤~沒事~沒事~路過~看看笑話~順便找些事做~不然18% 要變沒%~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裝睡~叫你簽你就簽~...(恕刪) 馮他們最近很熱鬧!使管的小李聽說要去「進修」一年13樓的康公主又要下來2樓兼職了我說的太多了,我還夢到小李可能要從2樓去體育館那邊辦公了
terrybog wrote:馮他們最近很熱鬧!...(恕刪) 這可是會熱鬧到年底選完那一天~不選舉就沒事做到極點了~反正都是那一套~真要處理的~連朱小弟打來的也接不通~其實是大家都關機了~沒有小馮說退兵~鬼來都一樣照拆~議員是吧~委員是吧~拿自然人憑證檢舉都無法消案~委員~管委會也是委員~給他弄大洞一點~愛推那個案子~我天天給它用自然人憑證~連老屁股雄的也拆~現在才年中~預算還一堆~沒事~沒事~最近吃重鹹~醬油用太兇~路過~路過而已~選舉重要~喔~是檢舉重要~我去打醬油啦~對了~海山路這邊3樓搬空了~都到新窩去了~全家不知道沒了那麼多顧客~不知會不會倒~停車場應該會好停一些了~
terrybog wrote:中華民國法律(土管及都審原則)我已經放出來,也舉證(放了照片)難道你不證明自己「無罪」拿出使照圖及都審核定書來證明嗎? 首先,只要你去檢舉,自然會有相關單位去處理,真有違法事項,主管機關自然會處理,這樣講對嗎?再者,證明自己無罪?向誰證明?你?路人甲乙丙丁?網路鍵盤手?向誰證明無罪呢?第三,並不是提證據證明無罪就無罪吧?判定有無違規的是主管機關說了算,同意嗎?所以,球還是在你自己身上,違規事項提出檢舉,自然有公機關會處理,還是......對自己的證據沒信心?
wish1689 wrote:首先,只要你去檢舉,...(恕刪) 我很有信心,問題是拜託你們拿使照圖來打我臉,怎麼對自己家這麼沒信心我說都審核定書,拿開會案由順序來說,拜託這也太奇葩了!這兩樣拿出來,不是就無敵了嗎,為什麼不拿出來?拿不出來?還是不能拿出來?不是說副都心都「優良」於各區,超越新版?拿出來讓大家見證一下!局內審還是小組審我看你們可能都還搞不清楚
terrybog wrote:我很有信心,問題是...(恕刪) 現在談什麼審的,好像不重要了吧?如你所說,違規事證就在那裏,你手中也有證據證明那是違規,那麼你要我們提供什麼文件資料證明呢?你就把資料提供給相關單位,或打1999即可,要不你不是認識誰誰誰的嗎?交代給人家處理不就好了?報拆違規使用的違建社區比打你的臉重要不是嗎?所以不須要再求人打臉了,快將相關證據提出檢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