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20120802 wrote:
這樣不是要敲掉好幾...(恕刪)
這的確是需要考慮的點,
但這問題太專業了,參考一下底下網頁。
希望業者別只顧賺錢...
https://www.chcg.com.tw/裝修房屋之應注意事項及損鄰之法律責任/
有許多人為了要做生意,或改變居家風格,在裝修時會把水泥牆隔間打掉,變成開放式空間,或換成玻璃落地窗,但是如果因此破壞大樓結構,甚至在裝修時不慎將隔壁住戶(或樓地板)的管線弄壞掉,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呢?
一、裝修不能更動的部分
首先,在裝修時,民眾常常遇到的疑問是,牆壁可不可以敲掉?尤其是想要將兩戶打通時,該「分戶牆」究竟可不可以打掉?會不會有危險?
這個問題,涉及到所要更動的部分會不會破壞大樓結構?如果是屬於建物主要結構的樑、柱、載重牆面或剪力牆、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是絕對不能破壞它的結構的,連在上面鑽洞都不行,更別說拆除!因為這會造成房屋的結構變化,尤其是碰到地震時,甚至造成倒塌。
如需局部更動主要結構時,應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許可,其結構安全並應委由開業建築師或土木、結構專業技師檢討安全無虞後簽證負責。另外,若涉及公寓大廈共用部份之更動,需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始得為之。
至於非屬構造上承重牆壁之分間牆,則不受前開限制。雖然如此,但6樓以上大樓的特定工程(例如「增設廁所或浴室」、「增設兩間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等需求,則仍須向建管處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一般而言,大樓住戶若有修繕、裝修的需要,應向社區管委會通知並提出申請,依照各大樓管委會的規定繳納保證金。一般大樓的保證金約2至5萬元,若在整修裝潢過程中造成大樓損毀,卻不願意修復大樓的原貌,則修繕費用從保證金當中扣除,反之則會歸還保證金。
事實上,內政部早就公告修正「公寓大廈裝修規約範本」,新增住戶裝修須申請、張貼許可讓其他住戶知悉、出具切結書給管委會等規範。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增訂的「公寓大廈裝修規約範本」,住戶如裝修天花板、內部牆面、分間牆變更等,應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委託合法裝修業者設計及施工;且須於取得施工許可文件後,才能施工。至於貼壁紙壁布、裝窗簾、鋪地氈,或擺設家具、活動隔屏等,則不在裝修管理辦法或規約範本範圍。依據具結書,住戶須承諾自行約束施工廠商,做好安全維護,施工人員也應遵守物料搬運、廢棄物清理、施工作息等規定;如導致共用部分或其他住戶環境汙損、管線阻塞、滲漏水等情況,住戶也應即時清理修復,並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如何判斷牆壁究竟是屬於主要結構的承重牆或剪力牆?或是一般的分間牆,我們後面會再說明。
二、裝修業者的告知義務
其次,台灣高等法院在94年度建上字第16號的判決理由中曾經指出:室內裝修業者對業主應該負有「違建告知」的義務。也就是說,室內裝修業者應具備足夠專業,從規劃設計到整個施工過程,都應該注意圖說設計或施工現況有沒有違背相關建築、消防等法令。且裝修不得妨害或破壞主要構造、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及消防設備,亦不得有違章建築行為。也就是說,設計師應主動告知陽台外推違法,否則被舉報拆除費用應由設計師承擔。
三、何謂「主要結構」
再者,依建築法第8條規定,建築物的「主要構造」,是指基礎、主要梁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等構造。建築物室內裝修時,不能任意破壞或更動主要構造,以免影響整幢建築物的結構安全。以下即簡單說明何謂承重牆及剪力牆:
承重牆:
建築物,除了由樑、柱承載建物自身結構的重量之外,每層的樓地板會將其載重平均的傳遞至四周的樑與牆,再經樑與柱往下傳遞至建築物的基礎再傳到地下之承重層,這些在各樓板之間主要載重的牆面就稱為承重牆。當承重牆被敲除後,便失去其重量傳遞效果,樓板的載重將會集中於樑上,造成樑結構的超額負載而產生破壞,日久之後可能會有倒塌的危險。
剪力牆:
也就是抵抗剪力的牆,是建築物抗震的重要結構體,主要是用在高層建築結構,因為這類牆體具有較大的承受水平剪力的能力,所以被稱為剪力牆。剪力牆的高度一般與整個房屋高度相同,自基礎至屋頂。剪力牆最主要的優點就是增加建築對水平剪力的承載能力。也就是說,剪力牆就是使得整個建築在橫向上更加有韌性,而地震主要的影響就是對建築結構的橫向毀壞。由於剪力牆的勁度很大,因此可以承擔極大部份構造物的水平力,能在地震初期就能吸收大部份的能量,減少結構的破壞,成為目前耐震設計中非常重要的結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