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家裡小屁孩車禍,紅線處啟動機車未打方向燈,造成對方手腕開刀裝陶瓷關節,小屁孩車跟人都沒事也沒倒下,對方是撞到機車排氣管倒下,手腕著地(有舊傷),送醫後醫生說要開刀,住院花了十萬多,我們只有保一般強制險,有去醫院探望,本來說好我們和解賠3萬,可能我們事情太多沒有馬上和解,現在對方媽媽要求11萬,請問我要付嗎?我們也理虧,對方目前無法上班,有申請初步硏判表(疑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對方未發現肇事因素,11萬對我們來說負擔很大,明天我們會先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能否請線上大大們看是否有更好的辦法不用賠這麼多,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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