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說要防禦駕駛
要小心點
要慢點
省起來可以加油跑很多公里
但一次11萬就能付20年的超額了
能保自己能保乘客能保第三還有財損跟超額
一次就回本了

透過樓主這經驗
造福很多不保的人
不要鐵齒
超額也是防禦駕駛的一部份
不算上醫療費...光是不能工作的損失..跟精神賠償...至少有6萬以上吧...這還是最低的
對方有夠佛心
只收醫藥費(住院10萬多)就願意跟妳和解
告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工作損失 交通費用 精神賠償)
你家小屁孩可能還要被關,或易科罰金1個月3萬(3個月就9萬)
不是11萬可以解決的
阿嬤1114 wrote:
上個月底家裡小屁孩車...(恕刪)


去調解委員會,以現在警方的初步研判表,去到那邊,我想應該有八成的主席兼委員會站在被你家屁孩撞到的對方那一面。

但是調解委員會也不是誰說了算,談出來的結果,也要兩方都同意,才會進入和解的程序。

只要內容談不妥,總統來也沒用,

你如果不服,不願意陪到11萬,那你堅持住,

雙方私下講的都是屁話,但是你自己沒時間跟人家合解還敢講出來,顯示你是真的沒誠意。

只是真正到了第一線的調解委員會,那才是真正漏出底牌的時間,

我只能說堅持下去,去到第二關的車禍鑑定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出來的報告會比較公性,

台灣的交通法規在判定車禍的責任歸屬,大致上還是以當下的路權,肇事主因,陪因等有順序的判決下來,

或許在這一輪,你可能才有機會跟人家再談和解金額。

如果你想和解,真心的想和解,那保險公司應該會陪同你去的,

你說保險賠六萬就六萬,保險公司還是會以雙方意願與車禍肇責來衡定賠償金額的,

到時候賠不到六萬,雖然強制險會先支付這筆費用,但是,

如果保險公司只願意實際上賠償五萬,雖然已經給對方六萬了,

但是那一萬的差額會代墊求償哦,

有些保險公司會很奧步,會請你簽一堆東西,

實際上那就是債權優先清償的同意書,

以後,人家保險公司會用盡各種辦法,把你的那一萬元要回來的。

照道理,強制險的代位求償是不用還的,可是人家理賠就看上你當下急於和解的情況,

那你就變成冤大頭了。

好好客氣的去談和解吧,請雙方的理賠人員都在,那才是最正確的的步驟。
他有開刀!!!他有工作!!他無肇責!!開11萬你還在想殺價還想3萬和解??
有人已經已經跟你講了!那是對方懂得不多!!拖得越久~賠得越多~
光這句"送醫後醫生說要開刀,住院花了十萬多"是事實的話~
火氣上來!上法院是沒有的打折!實報實銷~就不是11萬了
你還等甚麼?等上法院給法院判得更多?
還有他舊傷關你家什麼事?這也要凹?
就凹到上法院跟法官說他有舊傷!看法官會給你甚麼關愛的眼神!
阿嬤1114 wrote:
上個月底家裡小屁孩車...(恕刪)


你可以做的 是讓強制險多賠一些 減輕你的負擔

其它就是趕快和解喽 拖越久越不利
對方真佛心~~~
手術又開刀~~~
住院費用實際11萬~~~
因為受傷導致無法工作~~~


居然沒求償不能工作的部分???
更沒求償請看護的費用~~~

真是太佛心了~~~
要是以我的薪資~~~
一個月將近10萬~~~
我就會找律師把所有可以求償的全列表出來~~~

對方真的很善良~~~
被你說成這樣~~~
嘖嘖~~~
建議儘早和解對方要求11萬還算合理,可以在砍個兩三萬看看,和解時態度盡量誠懇一點。

和解真的別拖太久,以免對方後面傷勢拖太久沒痊癒,這中間的養傷費用在算到妳頭上。
joy558 wrote:
去調解委員會,以現在警方的初步研判表,去到那邊,我想應該有八成的主席兼委員會站在被你家屁孩撞到的對方那一面。

但是調解委員會也不是誰說了算,談出來的結果,也要兩方都同意,才會進入和解的程序。

只要內容談不妥,總統來也沒用,

你如果不服,不願意陪到11萬,那你堅持住,

雙方私下講的都是屁話,但是你自己沒時間跟人家合解還敢講出來,顯示你是真的沒誠意。

只是真正到了第一線的調解委員會,那才是真正漏出底牌的時間,

我只能說堅持下去,去到第二關的車禍鑑定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出來的報告會比較公性,

台灣的交通法規在判定車禍的責任歸屬,大致上還是以當下的路權,肇事主因,陪因等有順序的判決下來,

或許在這一輪,你可能才有機會跟人家再談和解金額。

如果你想和解,真心的想和解,那保險公司應該會陪同你去的,

你說保險賠六萬就六萬,保險公司還是會以雙方意願與車禍肇責來衡定賠償金額的,

到時候賠不到六萬,雖然強制險會先支付這筆費用,但是,

如果保險公司只願意實際上賠償五萬,雖然已經給對方六萬了,

但是那一萬的差額會代墊求償哦,

有些保險公司會很奧步,會請你簽一堆東西,

實際上那就是債權優先清償的同意書,

以後,人家保險公司會用盡各種辦法,把你的那一萬元要回來的。

照道理,強制險的代位求償是不用還的,可是人家理賠就看上你當下急於和解的情況,

那你就變成冤大頭了。


好好客氣的去談和解吧,請雙方的理賠人員都在,那才是最正確的的步驟。

這段是在說什麽東東啊?
阿嬤1114 wrote:
上個月底家裡小屁孩車...(恕刪)


沒辦法工作 手斷掉
只跟你拿11萬
還不趕快付一付
這已經很客氣了

我老婆摔倒腳斷掉
就休息就三個月了
只算薪資就多少了
還不包含醫療費用、照顧費用、還有計程車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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