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臨停路邊, 未熄火狀態講手機算不算違法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條有寫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之道路。
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第31條之1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首先爭議點:道路
你應該是在道路上,所以警察有權力管

其次爭議點:行駛
很多人對於行駛都自己去做二分法熄火跟未熄火

我覺得可以討論就是
熄火下來牽車
未熄火下來牽車
未熄火停下來講電話

看到這聰明的人就知道了
應該也不用在打了

貓叔我在新北市三重區白線熄火跟客戶講個LINE都還會被臨檢..........
是因為長的太醜嗎?
我們一家都是喵,幸福就是命運沒有選擇你、平均值鐵則忘了你;幸福就在你的每一次呼吸。
當然是熄火之後才講電話啊!或者買藍芽耳機就可以邊騎邊講電話,沒講電話時還可以聽音樂,現在正義魔人那麼多,別看旁邊沒警察就覺得不會怎樣,小心第三隻眼就在你後面
Smart
我同學可是慘多了, 他只不過是在人行道上一扭開鑰匙, 還沒發動就被警察走過來開一張"人行道上騎車"..

只要在馬路上
機車停下的地方
是有1顆輪子在"右側"馬路上邊緣"30公分內"(邊緣不是標線,是指柏油的邊緣)
且是在"非紅線"或是"非黃網"(不是黃線)或是"非路口10公尺內"(所以停止線前面或是右側都算)
使用手機都不犯法

youuyouu wrote:
我同學可是慘多了,...(恕刪)


人行道原本註明"慢車"(牛車.獸力車.自行車)與"快車"(汽車.機車)..等不能行駛
只能用牽的.....

不是引擎發動的問題
因該是坐者立車或是收了側住往後移車再開電門被抓(一般人騎車都是這樣動作流程)
警察不會等發動後馬上起步才用追的抓人
那是很危險
請教 我pgo bon125

有3秒怠速熄火功能,此時我是在機車停等區,能打手機,滑手機嗎?

我是沒這樣弄過啦,但畢竟駕照是20多年前考的,

我現在早就變三寶了 XD
flickr https://www.flickr.com/photos/88862088@N00/
汽車駕駛邊開車邊划手機、講電話、抽菸......都不抓
可憐的機車族被逼行駛禁行機車車道,停路邊講電話都會被罰
執法人員只會挑軟柿仔吃,悲哀的台灣機車族群
上次不是有個喝酒的~只是牽車而已~就被開罰酒駕~
省事~事省~不過是簡單的熄火動作~就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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