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rd@ wrote:
還要返還不當得利??(恕刪)
道歉聲明:
道歉人曾俊結、呂芷嫻於民國107年12月6日起至108年1月11日期間,不當使用華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碩公司)提供之折價券,致道歉人得以低於市價價格購得華碩公司之商品,並獲取不法利益。對於道歉人造成華碩公司之一切損失,道歉人深感後悔,特此向華碩公司致上歉意,並願填補華碩公司之損失,嗣後絕不再犯。
不當使用獲得的不法利益
不是不當得利 是什麼?
他願填補華碩公司之損失 可不是說填補當初商品價差而已
"填補華碩因此事件 造成之損失" 會只有商品價差而已?
樓主要賠錢的, 就你奇葩覺得樓主也是贏家, 賠錢 賠人家公司損失 叫贏家?
還雙贏勒 你根本為抬槓而抬槓
weird@ wrote:
你都知花的時間成本了,堅持了那麼久最後卻不讓法院去判? 反而選擇公開道歉並且無條件賠償輸到徹底,會做這種選擇的才是真的抖M吧。
神邏輯, 當然是走到最後 樓主發現和解換撤告對其才能停損 賠償相對較少, 不然樓主幹嘛選擇公開署名道歉求和解
和解書都要寫 具體條件 金額的, 樓主po上來的只是道歉啟事 不是和解書, 何來道歉和解會是"無條件賠償輸到徹底", 可以承受的賠償金額早寫在和解書上了 哪來的輸到底 賠到底
再來, 所以你覺得樓主是 "公開道歉並且無條件賠償輸到徹底" 輸家嘛
所以 贏家 雙贏? are you ok?
曾俊結、呂芷嫻 的親友都會知道他們夫妻這過往行為 這須賠償的和解條件
曾俊結、呂芷嫻 臉都不知道往哪擺了, 會覺得自己是贏家?
曾俊結、呂芷嫻 他們有小孩, 幼兒園or學校老師 會不知道小孩父母的真名? 生活周遭 人際關係的圈子 遲早都會知道他們這"事件"
贏家? hello?
你以為所有認識他們的人 會跟你一樣奇葩覺得他們是贏家? 他們會覺得自己是贏家? 丟臉死了 還贏家勒
槓精 少抬槓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