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temctl wrote:
是嗎??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
被迫要用真名在公開網路論壇道歉認錯(這可不是個人臉書),還要填補華碩公司的損失(這等於是賠一筆錢),這樣叫ASUS給了不錯的和解條件???
還是說你的臉(尊嚴)不值錢??
我是不知你的臉(尊嚴)值不值錢。
但前一陣子的鮭魚之亂就知道有些人根本不在乎。
猜測這件事華碩不予追究外甚還給些錢。
以華碩的立場來說官司若輸了真的臉丟大了,此外還無法嚇阻以後有人再利用電商漏洞造成損失(漏洞是ASUS的責任),所以可能先威迫再利誘。
對樓主來說既然都因貪小便宜惹事,當然有更好的利益也會接受。
這樣的結果對雙方而言是雙贏的局面。
那到底是誰輸了呢?
輸了的是看戲的鄉民和廣大的社會群眾,因為我們永遠不會知道這件事法院判決的結果是如何了!!!
大公司以後就用這一招程式亂寫不負責,再派些寫手帶風向都是鄉民沒道德啦貪小便宜啦!!
不需要解決問題只需要解決有問題的人啊。
weird@ wrote:
我是不知你的臉(尊嚴)值不值錢。
但前一陣子的鮭魚之亂就知道有些人根本不在乎。
猜測這件事華碩不予追究外甚還給些錢。
以華碩的立場來說官司若輸了真的臉丟大了,此外還無法嚇阻以後有人再利用電商漏洞造成損失(漏洞是ASUS的責任),所以可能先威迫再利誘。
對樓主來說既然都因貪小便宜惹事,當然有更好的利益也會接受。
這樣的結果對雙方而言是雙贏的局面。
那到底是誰輸了呢?
你當華碩是M體質?
告樓主 再給錢庭外和解, 再要求樓主返還不當得利?
華碩幹嘛這樣脫褲子放屁 華碩撤銷告訴就好, 自己都原告了 還給錢求和解 最好是有這種法務
雙贏局面? 樓主個資姓名都公佈了 還要返還不當得利, 這段時間的內心煎熬 花的時間成本 還有法律諮詢成本, 樓主有贏? 你當樓主也是M體質?
樓主如果M體質那麼徹底 他會繼續玩下去 哪會求和解
你如果被跨國公司告詐欺, 官司纏訟2.5年 才談好返還不當得利而簽和解. 你會自覺是贏家?
有沒有這麼M體質
樓主身為當事者 肯定不覺得自己是贏家, 就你一個阿Q 覺得雙贏局面 絕了 你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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