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an wrote:
這串的答案我越看越心驚,雖然這件事不嚴重,
但還是容小弟宣導一下法律知識。
1.這件事跟樓主有沒有關?
如果樓主有繼承父親遺產的話,為什麼沒關係?
繼承當然包括債務啊,
我不知道為何有很多人輕鬆的說
因為樓主父親已經亡故,所以跟樓主沒關係…?
2.債權人能不能強制執行?
我是不知道為何電話費債務不能強制執行啦,
講這句話到底是依據什麼?
3.樓主會不會被強制執行?
可能不會。
畢竟金額小,而且可能過請求權時效了。
(附帶一提,電信費債務目前比較常見的見解
會適用民法127條的2年短期時效,
而非125條的15年)。
所以樓主如果不覺得一直收到催繳信很煩的話,
不處理應該也沒關係。
這位兄台講的是正確的
小弟再拋磚引玉一下
1.和信不存在了,所以是詐騙?
債權是可以買賣的,很多公司都有小額的呆帳
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於是就便宜賣掉
雖然只收到一點錢,但不無小補並可打消會計上的呆帳
這時資產管理公司來討債,完全是於法有據的
2.往生者最大?
也許有些公司的內規願意這樣處理
但對方若要追討,是可以向繼承人繼續請求的
如果當初是拋棄繼承,就直接跟資產管理公司表明
這筆債務跟你無關了
如果沒有辦拋棄,就是概括繼承
只要當初繼承的超過這筆債務,就得在繼承金額內負責
3.不會被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不怕麻煩的話,當然會被強制執行
但被強制執行之前,要經過支付命令或小額訴訟的程序
債主要拿到支付命令或判決且確定後
才能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會不會走到這步?可能性是不大
因為這些程序都要時間、人力、費用的成本
對於小額的債權,債主會考量是不是划算
但絕對不是債主無法或不能主張權利
最有可能的,就是你會三不五時跳出來煩一下
4.該如何應變?
鴕鳥一點的,就還一還
通常這種討債,是真有所本,一些基本的白紙黑字還是有的
如真要還,可以討價還價
債主當初買下債權的成本通常不高,所以的討論空間很大的
不然就賴著,講明現在的狀況,看對方下一步
要是真收到支付命令,請記得異議
如果進入訴訟
抗辯方向為
一、請原告舉證
請對方舉證父親真有辦這門號欠這筆款
要知道,過這麼多年,債權轉手,舉證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二、時效抗辯
跟法官說這陳年爛帳太久了,這筆債務已經罹於時效了
假如對方這麼多年的確都沒有動作,那你就勝訴在握了
有筆有劍有肝膽 亦狂亦俠亦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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