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信電訊欠費,這是詐騙嗎?

好像是真的無法強制執行!

我大學學妹是僑生,也是在遠傳欠費一萬多快的樣子,後來沒繳清就回國了。
她現在也是常常來台灣玩,也不見要討錢的情況。
只是她現在來台灣,預付卡都不用遠傳而已。

我覺得你也不用說是你父親,你就說這個地址查無此人,退回去就好。
我朋友也被電信討債過
也是7千多
她自己也不知道
原因是她之前迷迷糊糊被xxxx
對方用電話恐嚇說會走法律途徑
那位朋友嚇到就自己去電信行把他繳清
結果好幾個月三餐都吃饅頭
那時繳完才跟我說的
過了半年又有一個門號也是七千多
這次我就介入幫她處裡
討債打電話來我就叫她把電話拿過來給我我來講
處理過程有叫電信員工印當初簽的合約給我看或秀給我看
結果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本人寫的字跡
只好幫她囉
之後她就再也沒有接到電信催繳了
因為之後我都會介入幫她
也因為這樣才知道哪些電信公司雇用的電話討債公司


我是很好奇為什麼欠電信費都是7千元起跳
從來沒有聽過欠1千~6千元多被電信討債
還是電信認為7就是Lucky幸運的意思


如果樓主想要知道真相
可以去電信行叫他印當初簽的合約比對字跡
除了欠政府錢無法打折外 銀行跟電信欠費都是可以的

peppy wrote:
我朋友也被電信討債...(恕刪)

helpme123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父親欠...(恕刪)

18年前的欠款?
這串的答案我越看越心驚,雖然這件事不嚴重,
但還是容小弟宣導一下法律知識。

1.這件事跟樓主有沒有關?
如果樓主有繼承父親遺產的話,為什麼沒關係?
繼承當然包括債務啊,
我不知道為何有很多人輕鬆的說
因為樓主父親已經亡故,所以跟樓主沒關係…?

2.債權人能不能強制執行?
我是不知道為何電話費債務不能強制執行啦,
講這句話到底是依據什麼?

3.樓主會不會被強制執行?
可能不會。
畢竟金額小,而且可能過請求權時效了。
(附帶一提,電信費債務目前比較常見的見解
會適用民法127條的2年短期時效,
而非125條的15年)。
所以樓主如果不覺得一直收到催繳信很煩的話,
不處理應該也沒關係。

helpme123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父親欠...(恕刪)


一毛不用付,直接說人已經不在,給他們除戶證明。

之前父親過世,兩個台哥大簽手機合約的門號直接無償解約
我母親生前有台哥大綁約,還有手機,過世後我拿死亡證明去辦取消門號,一塊錢都不用繳,手機也不用還,供您參考
不用理他,不用理他,不用理他,重要的事說三次,https://m.xuite.net/blog/seeder999/blog/54756348
若「資產管理公司(討債公司)」來催討時要明確表示依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時效已過已拒絕償還,若當時承認債權則時效由承認當天再算兩年。
因NCC與消保官通常是認定電信費債權請求權期限為五年,高雄黃小姐對威寶電信的欠費已逾八年,可直接向「資產管理公司(討債公司)」表明民法債權適用時效已過拒絕償還。若債權已逾兩年且未承認債權則可以主張依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時效已過拒絕償還。

不用理會債權公司,明確表達此筆帳款已逾兩年未追討,債權人有權利不清償。
而後債權公司送法院時,要記得提"異議",然後準備債權不存在的訴狀
他們是拿你沒輒的,不過這個Case是您過世的父親所有,債權公司應該不會追討到子女

反過來說,如果兩年內,電信公司上法院跟您追討此帳款,那就不適用以上的說法了
拿這張文,去法扶基金會去請教那的義務律師,他們會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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