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說的是對的 我可以跟對方要求要還我15萬!但是呢 對方名下如果無財產 那我還是拿不到錢!現在來說 他被判怎樣 被國家罰了多少 其實我都不在意了因為我們可以拿到錢 才是真的!所以最後 選擇 七萬妥協了!如果是你 你會繼續跟他拼嗎? 拼到了拿回15萬 但是曠日廢時 要彰化跑去屏東法院或是你會選擇 就七萬拿到結束呢?我是選擇後者了! 因為不想再去弄那些有的沒的了!謝謝你呀隨便的藍 wrote:易科罰金那是另外的...(恕刪)
我一開始也是這樣覺得被騙15萬 就拿回15萬 理所當然但台灣的法律 就真的不是這樣如果可以輕鬆的要回15萬 我幹嘛要7萬妥協呢?所以囉 對台灣的司法 真的有失望到你可以拿回你的金額 也許是因為 金額不大 2萬但是我們的15萬 也許對於會把帳戶拿去賣給詐騙集團的人來說他都已經沒錢到 走這條路了 我想他也拿不出15萬來還我們了!謝謝你呀sevenezo wrote:你好 我以前網拍購...(恕刪)
真的是被他說中了網路查的 等於是讀書讀的但是實際上操作真的就不是這樣啊!就算讓法官去判 法官也不一定會判對方要還15萬搞不好法官只會判一半而已 也有可能武者小路君 wrote:被你說中了,果然是...(恕刪)
要在刑事判決還沒判時先提上刑附民這樣判 才可以省下一次裁判費用然後 強制執行是後面要先去查對方的財產然後再做強制執行的動作那如果對方無財產那就是拿到一張 法院認證 他欠我錢的單據而已火影兜 wrote:哥也有疑問既然開刑...(恕刪)
鹿港老街JUSTIN wrote:對方其實本來已無意願要和解了就是直接要讓法官去判了...(恕刪) 既然事情已经结束了,我们随便聊聊就好。对方会这样说,是谈判话术。如果真的无意愿和解不怕被判,一毛钱都不会吐出来,才不可能拿出七万和你和解。而且别忘了,犯罪人也许自己不怕,但是他也许有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男女朋友会怕,可能会替他出钱和解。刑附民,然后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财产他以后如果找工作会被扣薪水,如果因为怕被扣薪水而不找工作,就需要过着游走法律边缘的生活。
有一年我被綁架了,綁匪致電給我媽說要100萬我媽情急之下開始飆母語(我媽香港出生)綁匪罵我媽 “ 幹你娘 ” 就把電話掛了後來我媽打給我問:你被放出來了?....樓主堅持對方歸還15萬合情合理,若拿不回足數,讓他被罰或被關都好15萬買長輩日後的警覺心不算貴,至少未來降低被騙百萬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