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的藍 wrote:這個公務人員的事好...(恕刪) 其實這種發文模式非常差缺乏時間軸的概念如果樓主認為他的案件值得分享給大家看既然是同一宗事件,為何不以時間軸方式更新在同一帖發文?發文這麼零碎本來有follow 的網友到後來也不知道如何follow 下去尤其是纏訟多年的事件。
隨便的藍 wrote:這個公務人員的事好...(恕刪) 算是新案子 一審還沒完呢長江後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換舊人我人在家中坐 也沒進大安區 只是網路上講些事.他來亂告我毀謗,偽照文書.結果檢察官一查,我講的都真的.他就變誣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