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官司超扯.被告在庭上和檢察官互相對吼,零距離"面對面"嗆聲,摔東西.至少10個法警衝進來.混亂中還聽法警用無線電說~帶裝備 帶裝備.法官大吼:休庭休庭.檢察官要求書記官將被告的情緒化言語都聽錄音記下.
一陣大亂後.庭內在記錄音.被告在庭外走廊冷靜下來.旁邊圍著幾個法警.法警問他公職還有沒有.他說有.(應該是沒了啦)
我剛好坐他旁邊(他情緒太激動,沒看到我)
我開始看手機大聲讀法條~誣告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呦!
又念到資料上寫~監獄裡只有3個月有熱水澡.好可怕呦!~
被告好像非常錯愕.他衝進法院 問法官.我們什麼時候開庭.(他好像寧願開庭被法官電.也不想看到我)
這次真是長了見識.還好有來.因為往後看不到這種大場面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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