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罵個網路代號就要吃...(恕刪)


如果說靈醫真有哪位吉人可能成立的人

那大概就只有吳柏偉了

因為他是唯一一位留真名並且放有本人照片的鄉民....

他在靈醫的人格與現實社會中的自然人可以畫上等號

他吉人的話妨害名譽的罪名是很有可能成立的XDDDDDDD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再來我會有篇關於87的文章
是有位有點中二病,又命裡帶水的鄉民給我的靈感
我想它應該也沒老二,怎麼不敢直接指名道姓罵人勒?!妳這麼愛吉人還怕被吉喔真是夠了
還司法裁決勒....把警察跟檢查官當妳小弟喔?!真的這麼自我感覺良好我還真的有點可憐妳了.....
妳放心啦我可憐妳不會吉妳,我的時間比妳的時間金貴多了,我沒那麼閒XDDDDDDD
敬請期待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順便告訴那位要加油的水水小朋友
我現在只是在等不起訴的判決書下來而已
這樣才有個證明可以加進關於87的文章
想要吉人也要先做好法律相關常識的功課
在跑法院的經驗跟法律知識的部份我應該就比某位強太多
只有某人可以吉人....
別人被吉還不能不爽....某位有中二還真是貼切XDDDDDDD


能嘴秋到這種地步..也算難得才能..

不過..得意忘形之餘..大叔我還是得提醒~偵查庭不是你開的..也不是我開.....結果..檢察官說了算數..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那位有中二病,命裡帶水的朋友加油好嗎?!
看來87真的不是一天造成的,大家都知道我文章要寫誰了
我倒覺的妳活著比樓主還多餘,妳人生已經沒什麼成就了
找一些有意義的事情做,我不會跟妳計較的
XDDDDDDD


下小弟~~鍵盤..不是罵人工具..

今年5月份討論串..我引樓主的文發言..而你引我的文罵人.....事實簡單明瞭..

你到過警局做完筆錄後一連串發言..我都看了~~從妨害名譽除罪化落落長到虧他人玻璃心...嘴秋到刮風下雨....講得一副義不容辭義正辭嚴.....不清楚內情滴..光憑片斷內容或許還誤認你是啥司法鬥士..而我是誣陷大俠的壞蛋?!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都是別人有問題..絕對不是自己的問題~~奇葩啊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矮油!現在小朋友是有閱讀能力障礙喔
我是說我不會吉人
我有說我不計較喔XDDDDDDD


輕鬆一下..

對了!!

大叔問你..

"矮油"這種可愛..俏皮..撒嬌..帶點懇求別人做某件事用於句首的語氣詞.....你是從幾歲開始講~~~~















再來我會有篇"矮油的連載"......下小弟..敬請期待..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罵個網路代號就要吃上官司...跟是不是名人完全沒關係

別扯遠了,網路代號完全沒辦法與真實人格畫上等號做連結、這才是檢查官起訴與否的重點

如果這樣就任意判決有罪給了先例...那跟文字獄有什麼二樣

你覺得法官會讓這種事發生嗎?!要讓現在的言論自由變的比皇帝時代更不如嗎?!

閣下知道妨害名譽這種微罪在德國跟美國這種先進國家已經除罪化了嗎

還是T大也是唯恐天下不亂的人


我寫的文字明明很簡單. 怎麼會有人誤會這麼大?

telecatw wrote:
我寫的文字明明很簡...(恕刪)


T大抱歉了


是我反應過度XDDDDDD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T大抱歉了是我反應...(恕刪)



順便告訴那位記憶不太好的中二小朋友

妳要不要看一下14樓的發言

嘴最秋的不就是妳?!

我哪能比的上妳啊

雙重標準這樣真的不太OK喔XDDDDDDDD

肥豬大


不起訴的原因我先前已經寫在這篇文裡


跟站方刪文沒有關係


你参考一下XDDDDDDDDD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肥豬大不起訴的原因...(恕刪)



先前去警局撤告不就沒有後來這些鳥事和文章


浪費自己與他人的時間精神


這麼愛玩泥巴.....自找的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先前去警局撤告不就...(恕刪)



看來住海邊的人還真不少


不過自以爲是的更多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看來住海邊的人還真...(恕刪)



看來是等不到矮油的連載了XDDDDDDDDD


好可惜

下一站幸福2050 wrote:
看來是等不到矮油的...(恕刪)



開門掃地....


某人好像真的不見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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