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被告人的太太在法庭裡亮出了短刀... (上)

文章很精彩,受益良多。
已經兩年過去了
官司還沒宣判嗎?
等待樓主更新...
留級的米蟲 wrote:
已經兩年過去了官司還(恕刪)


恐怕還要再等個兩年...
getyou
[窮]
DIY LOVE
你說他老婆是台大的,現在我信了。她知道你這行業的弱點,就是拖時間,讓你的獲利被利息壓縮。而且你應該知道,今年是台灣房價最後的高點。如果她們只剩這最後一間房?就能在法院拖得更久。你應該懂法律上的理由。
重看了一次文章,想請問版主,如果常見於舊公寓的騎樓,常被一樓住戶增建或占用,如果住戶一起對一樓住戶提起:返還不當得利的告訴,請問會成立嗎?
很有內容的文章,謝謝您分享出來。尤其是這麼反應社會現實的案件,再次感謝您。
這故事告訴我們,這種物件能不要碰就不要碰。
不知道為什麼,
總之從上百頁的"我參與的文章"列表裡翻到所以就頂一下求後續
DIY LOVE
不需要短刀,太沒力了。核武國家將接連破產,經濟大蕭條和ww3要來了,烏克蘭都發給人民槍枝了,誰還在用短刀?
johngaliano wrote:
重看了一次文章,想請問版主,如果常見於舊公寓的騎樓,常被一樓住戶增建或占用,如果住戶一起對一樓住戶提起:返還不當得利的告訴,請問會成立嗎?

站在騎樓往上看,你看到的是什麼?是你家的陽台對吧!
所以回頭從你家往下看,騎樓是什麼?是不是一樓的陽台?

雖說土地大家都有一份,但空間權,說不定騎樓的權狀是寫在一樓的名下。違建是明確沒錯,但說不當得利嘛?

有沒有遇過對面大樓的89老妹跑來把機車停在公寓騎樓,還嗆的很大聲,說騎樓就是給人家停車的,一樓的又沒說話,干你屁事!(一樓現在沒人住)

這種,才真的是侵占、不當得利!

而里長,挺住大樓的,因為人家認為能住大樓就是有錢人!
shappytimes wrote:
恐怕還要再等個兩年....(恕刪)

想說時間好久了
應該可以看到下集
結果竟然...!
拖那麼久
那返還不當得利一定要告好告滿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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