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預售屋當包租婆,但男友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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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shii wrote:
我想買的房子是-兩...(恕刪)


喔,搞不好還沒結婚就先分手了

你自己決定好就好,管男友怎麼想

再說,你男友買房說是為了你,但該房產是共同持有還是你的名下嗎?

如果不是,哪天他要趕你走是可以的
兩房450萬,地點在台中靠海邊,打算出租$16000/月

那9成就是梧棲囉,兩房租16000,這個在清水沙鹿(非商業區)可以租一棟小透天...
最糟糕的打算是你4萬薪資的工作能做多久?現在的工作沒有一輩子的,公司喊倒就倒,
Bazooke wrote:
喔,搞不好還沒結婚就...(恕刪)



房子是他的名,我也沒想共同持有
我認為能租到一個月1萬六的地方

房價絕對不止450萬...

你可能要在打聽附近出租行情大約是多少吧
我在台中龍井租屋過三年,整棟三棟半透天地坪40坪,建坪100坪,跟老婆女兒共三個人住,一個月租金7500,供你參考
你買的大概是遠雄之星吧,放心啦,租金有一萬就要偷笑了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xiaoshii wrote:
我想買的房子是-兩...(恕刪)

既然打算結婚,這些事情應該是兩個人商量過後再做決定,
你說你的錢他不要管?我想還是各過各的可能比較合適.
xiaoshii wrote:
我們打算年底他的房子交屋後一起住,他覺得他買房買車是給我們兩人一起享用,而認為我買房是自己賺錢沒跟他同心,

妳自己都記得很清楚,他的理由。只是妳沒有認同而已。
月收12萬,貸款720萬,還的沒妳想的快,兩個人的生活很花錢,
沒有小孩還好,有小孩後還不了什麼錢。
所以想要妳分擔貸款是正常的。美其名生活費。

建議妳不要分擔生活費,
把你要買房子的貸款(或加上你要付擔的生活費),先償還你們一起住的房子,
有付款證明,就不是單方面的持有。

不然個人認為你先生說的沒錯。
妳買的是"多餘"的東西,只是用來替自己賺錢。
明明家裡就有需要你的收入投入。
如果把妳房貸的頭期款,拿去幫忙還車貸。
增貸利率較高,那就是夫妻同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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