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興富發買房子要小心!她泣訴「為何連在接待中心買屋,也會被騙?」


妖精狩獵者 wrote: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25/1320018

向這家公司買屋,被銷售員騙,公司竟一副那是個人行為,要消費者去提告!

既然說告那就告
妖精狩獵者 wrote:
https://tw...(恕刪)


以後只有99%股東簽約才算

asdfonly wrote:
消基會律師游開雄表示,只要能確認買賣契約是在接待中心簽署,建商就該負連帶賠償責任...

那萬一買賣契約"不是"在接待中心簽的
不曉得會如何?
這種官方說詞 各行各業都有 尤其是金融相關的
也曾經遇過保險專員的作業疏失 導致保戶的權益受損
向公司申訴
官方回應是
該保險專員已經離職 作業疏失是專員的個人行為
公司概不負責

只要消費者拿得出官方簽約文件
公司真的就得負責
只是這都是我們消費者一廂情願的想法
現實社會好像都不是照這樣走的...
第三方履約專戶早就是常態了,

只能說低個百萬誘惑下,一時把持不住,理智線斷裂。
我比較好奇自殺的原因,房子好賣,日子好過,為何要騙,為何要自殺。

2227995 wrote:
連陸配都能衝3戶說...(恕刪)

陸配怎麼了?陸配比你這個魯窮宅有錢你就高潮了?
看來之後 要找這家買房 要記得跟人資確認一下 這位員工的職位 年資 是否有權

另外錢可能要當面 拿到該公司 親自交給會計部並要求董事長 現場確認

2227995 wrote:
連陸配都能衝3戶
說...(恕刪)


很明顯的歧視的語言~

superman.chang wrote:
陸配怎麼了?陸配比...(恕刪)


陸配先要拿出類似行車記錄器影像

證明是在接待中心簽約買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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