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a0825 wrote:--------...(恕刪) 因為剛開始家人是同意買房的但是我們購買的地點離原本住的地方有距離老人家不願意搬離原本住的地方太遠而當初同意買房時也沒有跟我們講清楚說不願意買在太遠的地方所以我們誤會了以為他們肯讓我們自己選擇地點一切都是溝通不良😥只是覺得如果他有給我們審閱期考慮或許還有時間與家人討論也就知道他們的想法但我們知道是自己問題居多沒有看清楚也沒有討論好拿不回就認賠了謝謝你的回覆
laiiiii wrote:因為剛開始家人是同意...(恕刪) 甚麼老人家~就是公公婆婆不給搬太遠死在房裡都沒人知的孤苦人生買的房子太小不夠給他們住當然不願意幫忙兩人世界~怎麼會這麼天真阿~要騙錢要多動點腦
標題應該是改成「沒審閱合約我就簽約!」審閱期是你的權利;不行使審閱期也是你的權益合約內容是制式的,但往往會有特約條款加註,如不行使合約審閱期。有時業務話術您審閱期滿後這間可能別人就訂走了你可以選擇相信或不相信相信...你就放棄審閱期簽名合約既然是這樣要退的話基本上是訂金沒收合約看清楚....我相信當下簽名應該也都有講才對!要退回來妳就在看清楚你簽的是訂單還是合約是訂單的話就看有沒有加註(此價格需經過公司或建商同意)有加註的話退訂才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