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凌曜頂峰(嘉義胖哥?),麻煩請他回答我一些問題

kahnmao wrote:
不就是雞蛋裡頭挑骨頭 自己長得醜不檢討自己 反而去說隔壁家的正妹臉上有青春痘

真的
見不得別人好
我倒是覺得,所謂嘉義胖哥要不要出來澄清一下這個到處黑人的帳號是不是他的小號
(或是有認識他的人要不要跟他說一下)
畢竟被這樣影射,網路各種謠言滿天飛亂傳,
不僅對他自己,早晚也會對他賣的產品商譽會有嚴重影響

澄清很簡單,證明自己只有這帳號和ip就可以了
Nightmareseal wrote:
我倒是覺得,所謂嘉義(恕刪)

所以這棟樓開頭就是在問他呀.....
地圖上的流浪者 wrote:
所以這棟樓開頭就是在(恕刪)
他黑你
他就看不到 你的文.....
.....要回啥呢?
小笨賢 wrote:
他黑你他就看不到 你(恕刪)


虧你們還是相互取暖的同好,怎麼沒有稍微關心一下呢?
他另外開一篇就說把所有人都解鎖了,雖然說還是一直在宣教
不過他雖然口氣很像某火雞肉飯哥,但也有可能是強者我...朋友之類的
只是最近不知道是被回報了還是假新聞發太多被關3天,人間蒸發不出來面對了
小笨賢 wrote:
他黑你他就看不到 你...(恕刪)

我說賢董,您是在開玩笑嗎?
我在前面的文章有說過,除非開手機版上01,否則電腦版還是要先登入才能有發文功能可以用,沒有人會願意冒著中毒或被盜的風險用電腦自動登入在掛網,除非你不要這個帳號了
所以在沒登入的狀況下,他還是會看到我的文章,不論有沒有拉黑我
更何況他已經把我解除黑名單,只要這棟沒被刪掉,他就是會看到的
地圖上的流浪者 wrote:
我說賢董,您是在開玩(恕刪)


找我嗎 我休息了幾天
不想碰論壇這邊
這一樓我也是剛剛才看到
我是我 你要講認何人你可以去講
但是我們國家的法律對我們應該都是平等的
建議自重囉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3 條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送你你們大家參考參考

相關的文字事證我也已經保存了
也通知你提到的那邊了
聽說他們研究法律相關的問題也一段時間了
建議多留意一下
法律是遠遠比版規強大非常非常的多的
別蠢了,地圖上的流浪者的問句看起來都是合理的懷疑
不要隨便弄個法條乎弄網友
而且我看你就是「沒信用」
你被截圖的說法看起來像是有信用的人嗎?
告了只會是被法院認證「沒信用的咖小」
凌曜頂峰 wrote:
找我嗎 我休息了幾天
不想碰論壇這邊
這一樓我也是剛剛才看到
我是我 你要講認何人你可以去講
但是我們國家的法律對我們應該都是平等的
建議自重囉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3 條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送你你們大家參考參考

相關的文字事證我也已經保存了
也通知你提到的那邊了
聽說他們研究法律相關的問題也一段時間了
建議多留意一下
法律是遠遠比版規強大非常非常的多的
INTEL作惡多端, 本來就黑不用我來黑
網路很可怕 wrote:
別蠢了,地圖上的流浪者的問句看起來都是合理的懷疑
不要隨便弄個法條乎弄網友
而且我看你就是「沒信用」
你被截圖的說法看起來像是有信用的人嗎?
告了只會是被法院認證「沒信用的咖小」


你我都不是法官,我想網路論壇對等尊重很重要
至於會怎麼樣,我想刑法的部份是國家資源會去協助離清了解的
在網路論壇上面的一些狀況
如果能夠讓法院做一次公開公正的判決來參考看看都是好的
合理不合理,應該也是檢調和法院去判定的
網路真的很可怕,要多小心,騙子超多的
凌曜頂峰騙子 真的超多
「做賊的喊抓賊」這句大家都有聽過
古人超有智慧
凌曜頂峰 wrote:
騙子超多的...(恕刪)
INTEL作惡多端, 本來就黑不用我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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