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將網路對他店的評價留言,擷取成照片做個整合,並以非公開的方式PO在個人FB跟IG...也請了幾位電腦3C朋友幫忙...反正就慢慢私底下傳開,要修筆電買電腦自己小心這家店...他想紅...就成全他-----------要增加店務銷售...應該是要好好照顧對客戶的誠信,對電腦的每個廠牌都是讚賞長處,推於適合的客戶,而不是寫黑手的方式...想要劍走偏鋒...高手在民間要確定學得起來,不然那隻嘴巴很邱...邱過頭就是賠了店務誠信躺陰間...
loki6865 wrote:個人是將網路對他店的(恕刪) 他似乎不演了新開的那棟樓直接貼散布流言罪章,跟前幾天嘉義胖哥鴻極電腦在他FB上PO的那篇文不論格式、用詞、內容有87%像本來我對他是不是大家講的嘉義胖哥沒多大興趣,反正不是重點不過現在一堆巧合想不懷疑都難啊
凌曜頂峰 wrote:找我嗎 我休息了幾天...(恕刪) 喔是喔那我也告訴你好了你的行為有可能觸犯公平交易法第21條與第24條,如果收到公平交易委員會的信,就代表有人檢舉喔,但不一定是我檢舉的放心條文內容我就不附了,你那麼熟法律,應該這兩條法規都不陌生才對然後,我提的問題你還是沒有一個讓我滿意的回應
凌曜頂峰 wrote:找我嗎 我休息了幾天不想碰論壇這邊這一樓我也是剛剛才看到我是我 你要講認何人你可以去講但是我們國家的法律對我們應該都是平等的建議自重囉中華民國刑法第 313 條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送你你們大家參考參考相關的文字事證我也已經保存了也通知你提到的那邊了聽說他們研究法律相關的問題也一段時間了建議多留意一下法律是遠遠比版規強大非常非常的多的 笑完後還是要幫備份一下順便讓其他沒被他解黑的人看一下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