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熄火用牽的闖紅燈有違法嗎?他遭警罰1800元!法院上訴結果曝光

新北市一名司姓男子因在紅燈時熄火牽車穿越斑馬線,被警方認定為闖紅燈違規,開罰1800元。他對此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司男雖有投機取巧之嫌,但因機車移動並非由引擎驅動,不符合「駕駛」定義,因此撤銷原處分。

機車熄火用牽的有違法嗎?他遭警罰1800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事件發生於某日晚間,司男騎乘機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遇紅燈後熄火下車,牽引機車穿越斑馬線至對向車道,再重新發動機車駛離。當時巡邏員警見狀,認為其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闖紅燈規定開罰18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
司男不服,向法院提訴,主張熄火推車過馬路的行為應屬一般行人行為,而非駕駛行為。他還指出,人力推動機車的速度甚至比一般行人更慢,且未影響行人安全或造成交通阻礙。

對此,警方則引用內政部警政署2012年發布的函釋,認定機車駕駛人在紅燈時下車牽車穿越馬路,仍應視為機車駕駛行為,符合闖紅燈違規事實,應依法開罰。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駕駛」應指透過引擎驅動車輛行駛,而司男當時完全依靠人力移動機車,並未符合「駕車闖紅燈」的條件,因此不應適用相關罰則。此外,法院亦指出,若單靠人力移動機車仍算駕駛,則無照民眾牽車移動機車也將構成「無照駕駛」,此邏輯不符法律原則。

法院上訴結果曝光

最終,法院裁定撤銷1800元罰鍰,但認為司男仍違反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通行之規定,應改罰300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方表示,目前的規定認定,只有當機車發生故障或零件失靈,必須以人力推動時,才會視為與行人行走相同的行為。針對司姓男子的案件,警政署強調,將尊重法院的裁決。然而,關於牽引機車可能引發的法律爭議,警方計畫函請交通部進一步研議,確立相關認定標準,以作為未來執法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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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是原處分取消 就是駕駛勝訴

但事情沒結束

裁決所後來上訴

最後二審法官撤銷一審的判決

駕駛依然被罰闖紅燈1800

然後沒辦法上訴了

記得類似問題之前就滿爭議的 到底熄火牽車算行人還是駕駛

若照這種判決來看

機車格在人行道上 牽車上去是否也算駕駛要判罰行駛在人行道上

闖紅燈偷吃步是不對的

但重點是熄火牽車到底算行人還是駕駛

各位怎麼看


機車熄火用牽的闖紅燈有違法嗎?他遭警罰1800元!法院上訴結果曝光
"遇紅燈後熄火下車,牽引機車穿越斑馬線至對向車道,再重新發動機車駛離。"

新聞這一段其實我看不太懂,有沒有示意圖?
On9ccc
這一段非常清楚 怎麼會看不懂
ymy7171
新聞影片 https://youtu.be/v4tl1B0zP_Y?si=29YADHvROqoisAg-
話說這是不是南部特產?
我只有在嘉義以南的地區看過
台中以北我還真的沒看過
我的看過是指開車(騎車)當場看到
網路上的影片不包含在內
三五郎
台北最多了
諸葛小花
我每次去土城跟萬華都沒遇到...看來我去的時段錯了[笑到噴淚]
sunland wrote:
"遇紅燈後熄火下車,牽引機車穿越斑馬線至對向車道,再重新發動機車駛離。"

新聞這一段其實我看不太懂,有沒有示意圖?


你沒看過?
就是不想等紅綠燈闖過去啊
只是闖的時候是熄火用牽的
On9ccc
行駛 定義 估狗就知道了 狗拉車也算行駛
真好奇開罰的原因是什麼?
On9ccc
有一條古早法條行駛要件 人力"獸力"或者其他動力移動 都算行駛
Leonyang1603
On9ccc [謝謝]
這很微妙,

我去年車停在停車格人在車上看手機,

被從右側跨坐在機車上倒車用車牌刮到車門,

我打電話報警後交通警察來了,

一開頭就問對方有沒有發動引擎,

對方說沒有,

然後就直接說這不是交通事故,

我後來打電話去臺北市交通大隊也確認說這不是交通事故,

所以熄火後移動機車到底算不算駕駛車輛的一種?

酒醉後移動機車算不算酒駕?

這到底是怎麼認定的?

如果照我的情況是被酒後移動機車的人撞到,

對方是不是也不算酒後肇事?

如果沒發動用跨坐滑行到底算不算駕駛車輛?

臺灣的規則真是讓人摸不著頭緒。
養樂多殺手
不管是不是交通事故,無人受傷只有財損都是走民事索賠。
chang19790094
酒醉後移動機車算不算酒駕?算,我有朋友被開過。朋友熱炒小吃部出來簽車準備發動看到警察過來,把機車牽回車格之後警察開他單子酒駕也是撂下話不服就去申訴。
一審,沒發動不算駕駛。那之後是用什麼見解推翻的?

若汽車原地發動吹冷氣呢?若發動引擎的那個人有喝酒呢?這世界好複雜。
myoris1998
以前有看到新聞說停車未熄火沒有排到P檔視為駕駛行為尚未結束,所以在P檔發動引擎有機會不算駕駛行為,但是怠速超過三分鐘還是可以罰的,除非你的是油電或電車。
Leonyang1603
可能觀感勝過法律[^++^]
我支持 人下來牽車 算行人。

誰牽機車能跑出時速20公里,再來盧是駕駛。
Leonyang1603
letsbike 是啊,但若是目前法律沒禁止,就不該開罰,法律是法律,觀感是觀感,要嘛就修法,我想投機沒有違法
Johnny7293
每個騎士要轉彎遇到紅燈都來這招像話嗎? 勿以惡小而為之....
判決結果通常是,二造雙方舉證或引用的能力。

一審法官,依照雙方舉證後,引用牽車過馬路,並非駕駛,理由也充分,因此判決"免罰"!

但上訴後,可能是舉證牽機車過馬路,只是為了避開紅燈,而非單純是移動車輛,此一心證,判決"罰單有效"。
偶爾出聲
都以心證來判定罰單有效而不是以法律文字內容為準了,在那叫歡是沒有用的,認為你是你就是。 覺得投機觀感不佳就應該好好的定義出來並規範,而不是人治化採用一法官一判決。
CogChern
行人不能走車道,熄火下車牽車時若視為行人,這時便已經違規了。
歡迎光臨MY縫 wrote:
但主要是熄火牽車到底算行人還是駕駛
各位怎麼看


牽車過馬路我覺得沒問題,但是下來牽車的行為十個有九個應該都是違規,因為你不想遵守號誌想偷吃步就表示你確定不遵守號誌了,那跟你是不是用牽的有差別嗎?你不如賭因為角度問題別人無法檢舉直接騎走說不定還比較快...
我是嘎嘎
當然有差,行人闖紅燈和汽機車闖紅燈罰款金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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