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外線道是右轉專用機車騎士走中線直行車道要到待轉區,所以就打了方向燈然後被後車檢舉騎錯車道騎士的解釋也很清楚因為有發生過駕駛在右轉車道直行所以打方向燈是告知要到待轉區卻沒想到被檢舉不過這檢舉成功滿詭異的現行檢舉都要有影片照理說可以清楚看到機車騎士並沒有右轉,而是進到待轉區只能說檢舉的真的吃飽太閒然後開單的也是擾民只會說違規屬實,可以去申訴但申訴過的都馬知道,申訴成功率並不高
那個路口在新北市新店中興路右轉寶橋路往木柵的方向. 中興路右線是右轉專用線, 是有綠色箭頭的右轉燈基於機車習慣性靠右的天性, 常常會有直行機車 誤停, 或是誤駛到這個右轉專用道上.如果這些誤駛的機車要直行中興路(紅色路線) 就會與原本待在 中線要走到寶橋路待轉的機車路線(綠色路線)交錯所以在中線想要駛到待轉區的機車打右轉方向燈提醒後面機動車輛是很合理且是較安全的作法, 畢竟, 方向燈的作用是與其他用路人[溝通]的一個工具
大家不要吵了為了幾隻不會左轉的猴子,以及四輪大爺開車方便所設立的待撞區進待撞區要不要打方向燈都會起爭議這個絕對都是爛政府的錯,千萬不要自己人打自己人另外n年前記者有問過警察進待轉區要不要打方向燈,警察說『原則上以不出車禍為原則』台灣的交通部門真的超級爛,比民代跟法院還差勁,不愧是能造成每年死3千人的優秀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