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5%A3%AB%E6%9E%97%E9%A3%86%E9%80%9F%E9%97%96%E7%B4%85%E7%87%88%E5%AE%B3%E7%84%A1%E8%BE%9C%E9%A8%8E%E5%A3%AB%E6%85%98%E6%AD%BB-%E9%A7%95%E9%A7%9B%E7%8D%B2%E8%BC%95%E5%88%A4%E7%90%86%E7%94%B1%E6%9B%9D%E5%85%89/ar-AA1m2fJ0?ocid=msedgntp&pc=ASTS&cvid=395df7fcde174f328711bc9df6a3ecf3&ei=31

士林飆速闖紅燈害無辜騎士慘死 駕駛獲輕判理由曝光!!!
法官審理時,胡男一度表達正常地辯稱:「當時精神恍惚、疲勞駕駛,我沒有殺人故意!」卻又改口:「我有看到車子停在前面,我踩油門加速撞過去!」
考量其罹患精神疾病,因精神障礙導致辨識、控制能力明顯降低,且犯案後坦承犯行,高院審酌後依殺人未遂、過失致死罪嫌減刑,合併判處6年6月徒刑 ????

唉! 精神病患有殺人的特權嗎?
文章關鍵字
比起以前操駕不當撞死人的案例,判6年半已經不輕了。之前看過一則重機猴撞行人,導致一死、一重傷,也才判4年多。
沙塵旅人
請GOOGLE[車酒駕撞死人 肇事逃逸],我們來看看有多少開車酒駕撞死人 還肇事逃逸的,然後有幾台是重機的 好不好?
Leonyang1603
又扯到重機...不如說開車的是重機騎士好了[這我不行]
法律保障病人
所以以前我就講過了,台灣的駕照從18歲考上就終身有效是一種很爛的制度,就算你幾十年後有攻擊性的精神疾病、或是眼睛因病失明而全盲,你的駕照還是有效。
台灣的駕照應該要有期限,期限過了就要重考而且重新去做體檢,把生理上、心理上不適合開車、騎車的人淘汰,讓這種不定時炸彈少一點,就可以多救好幾個人的命。
機車騎士白死了
鬼島開車撞死斑馬線行人~本來就沒有殺人罪
這有啥好意外的
同樣道理
行人過斑馬線踩踏斑馬線上面的違停車輛
一樣是不會有毀損罪了
理由就如同文章裡面所主張的一樣
(精神恍惚.只想直線式過斑馬線.沒有毀損的故意)
以後要當殺手應該要先經常去看精神科留個紀錄,

殺人工具都用車就好,

拿槍實在是太麻煩了。
騎士冤魂如果還沒投胎,
除了要去找撞死你的那傢伙之外,
也要去向承案法官打個招呼。

【罹患精神疾病】
換句話說,處罰這種人,再重都沒用;只能要求其關係人,在民事賠償上對受害者家屬有交代。不過人都走了,發生這種事是運氣不好
法官正常發揮
dan0918
法匠 恐龍 甚至是貪官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