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皆知其實有些違規,即使警察看到也不太會開單。
這我不敢舉例,總之新聞有時報導連怎樣也被檢舉的案例,警方看到也不會開的那種。
雖然在這裏有不少正義聖人會堅持違規就是不對,
但有在開車/騎車的我想大家心知肚明。
我最怕的有幾種:
1. 壓到雙黃線。這太容易了,幾乎三天兩頭就有車停在有雙黃線的路邊,我要閃過就必壓到雙黃線。
2. 雨天(天很亮的毛毛雨)沒開頭燈。不是忘記開,是真的不想開,因為如果車外真的還很亮,頭燈一開車內所有訊號燈和導航螢幕都減光,在外面還很亮的環境下根本看不到了!但減光的設計就是因為車外很暗才會開燈,很暗時瞳孔放大才要減光避免車內燈刺眼。只要下雨沒開燈就檢舉的(新聞報過),我只想比中指給他。
3. 未禮讓行人。真的不是不禮讓,有時真的會被害。前幾天經一路口我要左轉,見一行人在過馬路,我遠遠停下來等,沒事。他過了之後我看路邊還有二位在遠一點正往斑馬線走,但觀察了一陣子他們在路邊一直低頭聊天邊慢慢走,完全沒看車也沒有踏上斑馬線,我判斷他們沒有要過(要過的話會先看有沒有車吧),於是開始移動,到車頭幾乎到斑馬線的範圍時,他們突然一個轉彎直接踏上班馬線,這時頭還是低低的,完全沒看車。我馬上停下離他們已不到三公尺,這時他們才抬起頭來向我揮了揮手......我後面有車呢!
回標題,報應?我從不信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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