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車停在紅線、槽化線或是機車區,
都不算違規,也無法檢舉的。
另外你第一樓發文說明並未清楚說明發生是碰撞車禍,
如果你有報案了,
基本上警方應該要主動對於跨越雙黃車開罰,
但因為你有提到警方居然說對方跨越雙黃線沒有違規,
第一台警車是110報案後,管區來的,負責疏導交通,等待交通員警。
如果是管區員警說這樣跨越雙黃線不是違規,很有可能,因為他知識不足。
第二台是交通分隊警車,
他負責承辦車禍案件,
所以交通分隊承辦警員應該會對跨越雙黃線車輛開罰。
事後再自己檢舉應該也可,但很有可能會用已舉發回復。
至於車禍案件筆錄上面因有對方與你的個資,所以無法翻拍。
是因為個資法關係,
若是刑案到警局或是偵查庭筆錄,
確實是偵查不公開而不能翻拍。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