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sumi wrote:
你自己都說是「檢舉達...(恕刪)
其實我也想當"檢舉達人"
只是我不想用這種方式賺錢罷了
garbage101 wrote:
兩種情形不用讓 (違規穿越馬路)
1.行人闖紅燈
2.行人沒有走在行人穿越道
(只是當然也不要撞到他們 撞到人還是你倒楣)
什麼時候需要讓?
行人綠燈,且你與他的距離少於三條枕木紋的距離 應禮讓行人優先通過
pyrite wrote:
這根本有問題,行人等綠燈時,
本來就不該站在車行的馬路上耶...
什麼奇葩的想法讓你站在馬路的斑馬線第一格等綠燈??
應該是想闖紅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