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不是該做個良好示範禮讓行人呢?

danny7892 wrote:
交通部已經提高不禮讓行人的罰則,但之後成效如何?大家有目共睹
遇到問題就是加裝測速照相(區間測速)、提高罰則、降低速限
用這三招打遍天下?



對呀,再出事就是你不乖你違規
我限制這麼多了還硬要不守規矩
只要有閃燈解釋權在他們那,跟某些白車一樣燈開著一樣不鳴笛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或一組人產生了仇恨,如果這種情感沒有得到解決或緩解,那麼這種仇恨可能會加深,甚至擴大到更廣泛的社區或群體。這種現象成為一種惡性循環,其中仇恨和敵對情緒不斷增長,而解決問題的機會卻越來越少。
cc6329
這是政府大賺錢陷阱,駕駛禮讓完行人也變紅燈了(收科技執法罰單)。所以以後到路口不禮讓是一張罰單,讓了也是闖紅燈一張罰單
Bookwarm
惡性循環(抱怨)說完了,但沒有說解決的方法,也是惡性循環之一。
看影片警車過斑馬線時沒有妨礙到路人致使停止動作

但後車拍攝者反而是有驚嚇到路人

路人的視線都在看後車,感覺在OS說後車有沒有要停阿

甚至還要舉起手示意,

要挑骨頭的話,後車的禮讓會不會貼太近太晚剎車

後車要不要檢舉一下自己啊?
呆蛙
規定行人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一看就沒有,轉彎就遇斑馬線不就代表你轉彎前就得停下禮讓,後車有禮讓的心但實際上就沒做到,還有台灣斑馬線設計一向很有問題,沒辦法,法律定越細就越死。
Bookwarm
轉彎前一定可以先看到斑馬線,這時就要假設會有行人通過,準備隨時停車,並非看到斑馬線而無視之。
禮讓行人有距離規定
先查一下吧
前幾天瘋傳的台中警察在人行道上當誘餌
站的位置就剛好讓你避不過那距離限制
Wasabia wrote:
警車閃著燈行人還要走過來,是行人不懂事

執法人員知法犯法不是該罪加一等
方偉
你這麼衝,要不要約見面呢?隨時等你喔。
danny7892
方偉 要約也是跟美女約,你長得美嗎?
警消人員現在有罷工權了嗎?
警察也是人。
台灣向後退
是熟法的執法人,罪加一等[拇指向下][拇指向下]
方偉
就等你當立法委員來立這個法了。
樓主影片中警車車頭進入行穿線時似乎距行人正好三枕木紋。
整個過程是動態的,不知道在實務上執法者認定標準為何?
有個疑問,這未禮讓行人罰款是真罰駕駛人,還是警察為了賺大錢,現在又加上科技執法,禮讓完行人又變紅燈了,一樣要繳罰單
Bookwarm
若是過了停止線,就沒有闖越紅燈的問題。
cc6329 wrote:
有個疑問,這未禮讓行人罰款是真罰駕駛人,還是警察為了賺大錢,現在又加上科技執法,禮讓完行人又變紅燈了,一樣要繳罰單


右轉還好,沒左轉燈號的左轉轉到一半就雙向就塞住了
目前有壓力,以前安全帽還會躲起來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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