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裝後照鏡(好像也不確定有方向燈?)的危險改裝,就認定你是不守法之人,與汽車鬥氣過程極端危險,你不尊重自己的生命,也不想想有親人等你回家。這次僥倖只是受點傷,不表示下次還有這種好運。
給BMW駕駛:
打從開始你就犯了逼車行為,是引發憾事的開端,前方是肉包鐵,你毫不重視他人生命,也不考量副駕女性是否緊張,只顧著自己想爽飆鬥氣,真是自私!當你超車後,直行楊長而去也罷,偏要故意突然猛打方向盤,就算沒碰撞,導致對方驚嚇,都是有法律責任,更何況確已發生撞擊摔車了,還不立即停留現場處理,事後報警也是自知法網難逃,仍是肇事逃逸,你要慶幸這位騎士沒被後車輾過,不然故意殺人十分明確,你這官司有的打了,接下來數年煎熬,將是你人生的慘痛教訓,雖然以你的行為而言,這次已是夠幸運了!最後還想說,你仗著汽車保護著你,跟肉包鐵的機車搏命,你真是個俗辣!
給右邊白色車主:
你左方有狀況,已持續了一段時間,竟好像渾然不知?有沒有防禦駕駛的觀念?萬一他們撞擊飛到你輪下,法院也有的跑了!建議以後隨時注意周遭車況,若有人持續並行,可以調整稍快或稍慢讓過,自保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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