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e0828 wrote:上週檢舉一台計程車,...(恕刪) 這個法規非常好笑違法證據明確,卻因未開放民眾檢舉而不舉發難怪前院長能口出狂言說「質疑院長跟總統是不對的。不必去查」所以只要官員貪污不開放民眾舉報,那就不會有貪污囉!因為沒有開放檢舉!不必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