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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不用禮讓行人的,效率比較高

在台灣大型車輛看到行人也是直接輾過去
最多就是再倒車拉出內臟而已
反正一年碾死五人以下,有保險給付都不用坐牢
拜託~笑死人

影片在反諷嘲諷你也看不懂?

超DINNER的欸你

不要再造謠了啦!有種就去衝衝看!

https://fb.watch/fKVWkfKL-H/
香港運輸署的一段內容
注意行人

無論何時何地,即使行人胡亂橫過馬路,駕駛人在法律上和道義上均有責任,提防和避免撞倒行人。因此,你應該時刻讓路給在馬路上的行人。

在行人眾多的地方,尤其是在擠擁的街道上,或在巴士站或在攤檔附近時,你應小心慢駛。提防有行人突然從已停泊或停定的車輛後面走出馬路。駕駛較寧靜的車輛,例如電動或混合動力車輛時,由於車輛聲量較低,行人可能不察覺你正在駛近,因此尤須小心。

駛入或駛出馬路時,應盡量使用正式的行車通道,避免倒車駛進馬路,並應讓路給行人。

如果你不確定,標題尾可以加個問號!
不過就是影片一支拿人栽贓
印象中UK / HK有些路口是不用讓行人沒錯,但不是每個路口
每個國家習慣不同,台灣不一定適合
我寧願解釋:行人穿越馬路前務必向左看,確認有沒有車輛經過?
斑馬線是一定要停車的, 和樓主之前那一段影片的地面過路標誌不同.

thedog6962002 wrote:
拜託~笑死人影片在反(恕刪)
我開車、騎車,我不讚成!
chachaping wrote:
我到過日本三次騎自行...(恕刪)

這是因為台灣有帝王條款

行進至交叉路口需減速慢行

只要車禍出來 速度太空 要分擔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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