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我支持阿伯, 重機騎太快, 就說騎太快影響別人位置判斷, 自已急剎前空翻恰好又是騎太快的證明, 地上的慢字不是寫好看的勇敢的無視所有交通條件, 只追求一個自已爽......當然不會爽了, 阿北出手教訓不識地上慢字的重機騎士, 重機騎士為了表達感謝, 不惜表演前空翻。雙方溫馨感人的交集, 結案。鹿港小鎮重機事故
民間專業台灣交通安全協會都分析好了:該路口反應距離僅15公尺 (約兩條白虛線)模擬時速35km/h情形下,該路口反應距離須至少54公尺(約6條白虛線),供板上各位具人眼測速高手參考...換句話說,時速30km/h的人都不可能有足夠反應距離預期地方交通局對策:該路段降速為20km/h,並增設測速照相。
ado016435 wrote:這次我支持阿伯, 重...(恕刪) 經過這種聚落+小路的路段我不只會放慢、甚至會準備隨時煞停更不用說這地點還是彎道了今天有左轉阿伯所以怪阿伯可是如果時間點是對應到幾秒前那台直行鐵馬或甚至是路人那麼要怪誰呢?光看影片我覺得這騎士本身問題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