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你好棒 wrote:偶爾為之,那麼就叫 ...(恕刪) 我是不知道大屍說了什麼(我黑了他)但我還是要來講一下,我會違規,但是不會收到罰單,依照優良駕駛的評發標準,就是看有沒有罰單紀錄當作是否優良,(當然還有肇事紀錄等)也就是沒有罰單就是沒有違規,這一點居然好多愛違規者不知道,很好笑。
瑪拉卡 worte:那你還真是老來得子啊 跟你無關囉~~瑪拉卡 worte:繼續圓你的謊唄一個約僱自稱簡任十職等以上的夢 是謊言還是夢,任憑你想像囉!何況身為當事人的我早已不在意職等,反倒是你們幾位對於我的"隨口一說"非常在意!!瑪拉卡 worte:哦, 對了, 既然你在幾年就退休了你應該14職等頂了吧 哦,對了!既然你們這麼在意,那就麻煩很在意我的各位大大們記得乖乖繳稅來養活我跟我一家老小唷,感激不盡!!啊,到時候我只是個靠月退俸過活的假約聘!!哈哈
真的是搞不懂你呀 wrote:只要你敢告對方,法院就會傳來檢舉人的姓名、住址、電話,簡單吧,問題你有時間玩嗎? 拿到對方資料後,如果生活圈相近,你每次路上賭到他就背後錄整路,他有任何違規你也檢舉到底就夠了但發起行政訴訟真的拿得到檢舉人資料嗎? 我抱懷疑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