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檢舉的違規項目明確,也無爭議,很好奇要告檢舉人什麼?應該會直接被法院打槍!檢舉過這麼多年,只有剛開始時承辦員警曾打電話過來,但也只是針對檢舉時附的照片、影片作詢問,(通常是因為車號不清楚,詢問是否有更清晰的照片)而且有爭議的檢舉,警方就直接不開單,最後會開單的幾乎都是『罪證確鑿』,讓違規者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就算申訴,需要出面的也不會是檢舉人,而是警方,所以結論就是:想太多!
briyen worte:知道檢舉人資料又如何...(恕刪) 你想法太單純了有些人就是要鬧大燕不下這口氣沒事也要鬧事為了1000元殺人有嗎?不要說世界台灣就有很多他就是不爽被他知你住哪或在哪出入就是要找你鬧鬧到你求繞或他高興我爸的朋友就遇到了車禍一萬元可以處理的對不起對方是兄弟人開價20萬你當然不給他就每天來他家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