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該效法日本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

引用advantage網友
如果你破壞貼紙或是偷開移動的話,罰金2萬日幣!
政府應該效法日本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

政府應該效法日本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
政府應該效法日本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
政府應該效法日本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
政府應該效法日本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
政府應該效法日本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
政府應該效法日本違規停車6個月內3次以上就會限制車輛使用!
上世紀70年代後期,日本開始進入汽車時代,汽車數量開始激增。日本也有過汽車亂停亂放的時期,但不是很長。由於汽車亂停亂放會影響地面交通,出現緊急情況時,救護車也無法行駛,日本於是出台了「道路交通法」,規定取締汽車亂停亂放現象。剛開始時,除主要道路外,一般道路地區的執法也並不是那麼嚴格。


隨著汽車數量不斷增多,日本對於違法停車的監管、處罰力度不斷加大。過去曾有專門管理交通的女交通警察,她們開車在街頭巡視,給亂停車輛劃線並在15分鐘後貼罰單,當時的罰款是6000日元(目前100日元約合4.99元人民幣)。大概從8年前開始,街頭又出現了身著綠色服裝的交通監督員,這些相當於協警的監督員兩人一組在街頭巡邏,發現違章停放的車輛後即給車輛照相,如果車主5分鐘後還未出現,他們就給違章車貼罰單,同時將違章車輛的車號等傳到總部電腦系統,無論車主是誰,有什麼樣的停車理由,都無法「剷除」罰單,只能繳納15000日元的罰款,同時被扣除2分。對於嚴重妨礙交通的車輛,交管部門也會派拖車將其拖走,罰款金額更多。

ps.記 6 點就吊銷駕照 1 個月,15 點直接註銷駕照,1 年內不得重考。違規除了要繳罰金、扣點外,還要經過多次問訊,若是在外地違規,仍要到違規地點進行問訊,讓違規者必須花費大量時間奔波。

正是由於對違章停車的嚴格取締,並嚴格執行對購車者確保先有車位的規定,促使車主必須把車停在停車場裡,由此催生、培育了日本的停車場產業。

日本過去在停車場少的時候,政府也曾出面建了很多停車場,大阪府和大阪市就在大阪市中心區的長崛橋等地建了大面積地下停車場,現在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對於政府來說,可建停車場的地方很多,像公園、高速公路下面等,都可以修建大規模的地下停車場。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zh-tw/world/39xzxkg.html
甚麼都想效法
卻不先想實際面

台北公有+私有停車格 低於 汽車數量14萬
等於說停車格停好停滿還有至少14萬台汽車沒地方停
台灣跟日本 汽車密度差不多
但日本停車場比台灣多很多
是因為駐車場法的關係

在加上
每平方公里
台灣機車密度6xx 日本機車密度2xx
機車密度高日本非常多
台灣容積還要多考量機車停車

法規是軟體
建設是硬體

隨隨便便修改軟體
卻不用思考硬體?

最該思考的應該是 降低汽車數量
都市計畫要更新
剛好柯p施政計劃都有提到


嵐夜 wrote:
引用advantag...(恕刪)


台灣愛違停的渣處處幹幹叫,

人民多多檢舉違停比較實在。

我親身做起,終身檢舉。

嵐夜 wrote:
引用advantage...(恕刪)


不用太期待,偉大的政府一向是學半套
因為選票考量,看看酒駕立法就知道,再看看他們的樁腳,立法搞自己人怎麼選?選的上嗎?
Sammama wrote:
最該思考的應該是 降低汽車數量(恕刪)

降低汽機車數量,最快的方法就是嚴格取締違規。沒地方停車就亂停、習慣性違規的每個月得繳至少幾萬元的罰單,不常開車的很快就會把車子給賣了,汽機車數量就會降低,根本不需要耗日費時搞什麼都更來增加停車位。
seatree wrote:

降低汽機車數量,最...(恕刪)


最愛效法怎不繼續效法日本以前
日本以前違停率高達至少70% (確切數據忘記 回家補正確)
日本的作法是開罰開到爆?

日本是先抑制汽車數量的增長 -1957年
強化民間資金進入停車場建設 -1962年
強化大眾運輸
直到2002才趨近完善

才得以換來如今的法規

而你們卻想忽視硬體規劃
想直接抄襲軟體配置?
seatree wrote:
降低汽機車數量,最快...(恕刪)


你說的事不會發生
以台灣的民粹會有一堆人被罰了後說政府搶錢、民代抗議、不了了之
已過往案例光某支測速照相機生意太好都會被換位子

我認為最好的方式還是要從源頭管控
限制汽機車發牌數量、興建停車場、調漲停車費用、布建公共運輸網路
接著就可以取消路邊停車格,真正的道路規劃的路是來開的不是來停車用。
不用效法世界各國啦
警察看到違規停車有開單就阿彌陀佛囉

台灣很多問題都是因為沒有執法。
執法率高了還管不住再來修法吧。不然都是修來裝飾用的。
seatree wrote:
降低汽機車數量,最快...(恕刪)


你不用跟那位正義的邏輯大師論了啦!

他自己沒停車位還想要買車,又老是在那嘴台北停車位比車少,

標準說一套,自己做又是另一套
北七喵 wrote:
你不用跟那位正義的...(恕刪)


是那位自己沒位置停然後想方設法要趕走沒違規停車好讓自己可以停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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