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advantage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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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70年代後期,日本開始進入汽車時代,汽車數量開始激增。日本也有過汽車亂停亂放的時期,但不是很長。由於汽車亂停亂放會影響地面交通,出現緊急情況時,救護車也無法行駛,日本於是出台了「道路交通法」,規定取締汽車亂停亂放現象。剛開始時,除主要道路外,一般道路地區的執法也並不是那麼嚴格。
隨著汽車數量不斷增多,日本對於違法停車的監管、處罰力度不斷加大。過去曾有專門管理交通的女交通警察,她們開車在街頭巡視,給亂停車輛劃線並在15分鐘後貼罰單,當時的罰款是6000日元(目前100日元約合4.99元人民幣)。大概從8年前開始,街頭又出現了身著綠色服裝的交通監督員,這些相當於協警的監督員兩人一組在街頭巡邏,發現違章停放的車輛後即給車輛照相,如果車主5分鐘後還未出現,他們就給違章車貼罰單,同時將違章車輛的車號等傳到總部電腦系統,無論車主是誰,有什麼樣的停車理由,都無法「剷除」罰單,只能繳納15000日元的罰款,同時被扣除2分。對於嚴重妨礙交通的車輛,交管部門也會派拖車將其拖走,罰款金額更多。
ps.記 6 點就吊銷駕照 1 個月,15 點直接註銷駕照,1 年內不得重考。違規除了要繳罰金、扣點外,還要經過多次問訊,若是在外地違規,仍要到違規地點進行問訊,讓違規者必須花費大量時間奔波。
正是由於對違章停車的嚴格取締,並嚴格執行對購車者確保先有車位的規定,促使車主必須把車停在停車場裡,由此催生、培育了日本的停車場產業。
日本過去在停車場少的時候,政府也曾出面建了很多停車場,大阪府和大阪市就在大阪市中心區的長崛橋等地建了大面積地下停車場,現在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對於政府來說,可建停車場的地方很多,像公園、高速公路下面等,都可以修建大規模的地下停車場。
原文網址:https://kknews.cc/zh-tw/world/39xzxk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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