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ooper62 wrote:趕快製造大批交通機器戰警,全天候街頭巡邏,一遇有飆車、逼車、闖紅燈等嚴重違規行為,馬上取締押回警局嚴辦,這應該不難吧 還花時間押回去,罪證確鑿,就地轟了,再連絡禮儀業者和資源回收業者來處理,同時開立罰單請家屬繳費,不是比較一貫化作業啦...
2018-10-12 05:14 by 我愛炸海苔酒駕撞死三條命我猜五年內就出來了然後死者家屬應該也拿不了多少錢啦 1.肇事者本次沒酒駕,他是無照...2.若報導的說法正確,肇事者不但沒錢賠,要是肇事者的家人臉皮夠厚,後台夠硬,搞不好臺北市政府還等著處理國賠官司,原因是:"公車專用道鋪面不佳,現場缺乏路燈照明"同時租車給他的業者,也等著吃民事官司,原因是:"車輛未盡保養之責"(還記得今年稍早在自強隧道的車禍嗎?)
2018-10-12 01:37 by A辣愛怕跑鬼島如果酒駕有鞭刑的話~多少無辜生命不會枉死~~政府踹共啦 若是有鞭刑,怕是行刑者會先告法務部,工作量過重(每天每名行刑者隨便鞭都要鞭個幾十上百人),工時過長超時加班(每天每名行刑者隨便鞭都要鞭個十六小時,全年無休),造成其嚴重職業傷害,身心受創,要求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