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011004044-260402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下午近17:45時發生自小客撞上騎樓,有3名騎士被高速撞擊沒有生命現象,分別送往國泰、馬偕、內湖三總。肇事駕駛人初步檢測無酒駕到底是因何種原因衝撞騎士還有待釐清............
這位 TOYOTA 駕駛比較聰明,開車殺人罪責比較輕 鄭捷就笨了點,持刀殺人被判死刑!!!!兩者間的差異?一個殺了3個,可以跟法官說~~~我是不小心的!!!~~~可教化,緩刑~~!!!一個殺了4個,法官認為罪不可恕~~~~直接判死刑槍斃!!!
RX78NT12003 wrote:https://www...(恕刪) 這些騎機車的往往因為事故就造成傷亡,政府難道還不儘速因應??趕緊禁止機車上路吧!!尤其是那些騎重機的!!這個月就已經多少起事故了??
RX78NT12003 wrote:https://www...(恕刪) 這法律到底能不能直接處死這個死小屁孩肇事者。真的很累! 還是到底要不要我親自動手! 但台灣法律不許找我麻煩!-另一部一起飆的駕駛, 處無期徒刑!-實在是快爆掉! 在我們這一代的觀念中,這些為禍江湖的該死敗類,早不應該存活於世!直到無辜人命如此傷亡之後, 所謂的法律依然輕放輕關! 關十年叫重? 三十年叫重? 五十年叫重?永遠都是輕關輕放!!!每一次這群江湖敗類都不必被處死!!!那除了我輩中人親自下手之外, 還有誰能還那些無辜亡者天理公道?干, 這所謂的法律又限制我輩中人對這些該死惡徒下手! 看
新聞內容據了解,肇事的黑車是租賃車,駕駛是1名年僅22歲的男子,過去有酒駕前科,這次僅受到輕傷,目前已被帶回東社派出所製作筆錄,不料他疑似在警方偵訊時,自稱「我就是壞小孩」。至於另輛白色轎車,則在事發後逃逸,目前警方正全力追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