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孝爺 wrote:
官方在 不適合的地點...(恕刪)
期盼能看到,新聞報導,某某人長期維護交通秩序,檢舉案件經判定確實違規,於某年某月某日xxxx分局頒布榮譽獎狀並核發3萬 元獎勵
billlions wrote:
今天相同標準套用在該當事人身上,如果檢舉人自己"不違規"但是檢舉他人違規,這些違規人會不會也是一樣動手呢?
答案是會的,因為只講了一句"違停"就出手打人,表示違規者根本沒有自省!
cdyao wrote:
最好不要表揚啦,現在已經一堆人說檢舉魔人假正義沽名釣譽了,還表揚咧。
到時候檢舉人一定被說成愛被表揚甚至貪圖獎金才檢舉害人。
billlions wrote:
我也是長期檢舉周邊...(恕刪)